| 索引号: | 11370602004262710/2026-96904 | 信息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6-09-17 |
关于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的公示
日期:2026-09-17
信息来源: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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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经山东省评选推荐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领导小组初审,拟推荐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为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推荐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实名反映。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华茂街30号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535—6215681
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