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602004262710/2026-89356 | 信息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 | 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6-08-11 |
烟芝审批社撤字〔2026〕41号
烟台市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日期:2026-08-11
信息来源: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访问次数:
烟台止观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4日,我局收到烟台市芝罘区新闻出版局《关于撤销部分企业〈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函》,芝罘区新闻出版局执法人员对烟台止观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地址进行了现场勘查,发现该企业注册地址为虚假地址,要求我局予以撤销。
2026年7月16日,我局向烟台止观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公告送达了《烟台市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听证告知书》(烟芝审撤听告字﹝2026﹞30号),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相关人员提出听证申请。
烟台止观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在申请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时提交虚假材料骗取行政许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烟台止观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烟台市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