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602004262710/2025-75386 | 信息分类: | 文件解读 |
| 发布机构: | 芝罘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31 |
【文本解读】烟台市芝罘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
一、制定背景及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24〕2号文件及省、市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工作部署,衔接我区2022年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补齐区级预算管理短板,亟需出台本专项管理办法。目前,烟台市已修订出台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明确了收益收缴、支出管理等新标准,为我区制度修订提供了政策遵循。同时,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仍存在短板,长期未规范编制预算、预算覆盖范围不全、收益收缴存在漏洞,且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偏慢、资金拨付不及时,制约了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和政策落地成效。为此,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全面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流程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提升资金绩效、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助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1.近期目标:夯实基础,实现全面覆盖与规范运行。核心任务是落实国家统一部署,迅速扩大制度覆盖范围,确保国有企业“应纳尽纳”。重点是健全以净利润为基础的国有独资企业分类分档收益上交机制,并优化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股分红机制,确保收益及时足额入库。同时,启动全过程绩效管理,在预算编制环节即设定绩效目标,开始构建管理闭环。
2.中期目标:优化结构,提升效能与协同能力。在覆盖全面的基础上,着重发挥预算的调控作用,优化支出结构,引导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绩效运行监控和重点支出项目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紧密挂钩。加强预算体系衔接,按规定将部分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体现全民共享。
3.远期目标:形成成熟定型的现代化预算制度体系。着眼于制度的成熟与稳定,基本形成全面完整、结构优化、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使预算对宏观经济运行、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调控作用更加精准有效。最终,通过稳定的收益上交和调入机制,使国有资本经营成果更多用于民生保障,充分体现其全民所有制属性。
(二)出台意义
本《办法》的出台,旨在构建一套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绩效导向的管理体系,实现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全流程闭环管控。通过明确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及预算企业三方权责,建立“统筹—落实—执行”的三级责任机制。同时,细化收益收缴标准与支出投向,形成“来源清晰、去向明确”的资金管控体系,保障国有资本效益最大化并支持民生改善。此外,强化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各环节衔接,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体系,并融入绩效评估与财政审计监督,形成协同保障机制,确保政策有效落地与资金效能提升。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绩效管理和监督等全流程预算管理活动。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包括:
(一)预算管理单位。代表区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部门以及出资设立企业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预算单位”)。
(二)预算管理企业。预算单位监管(所属)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一级企业以及其他区管企业,包括区属金融、文化企业等(以下统称“预算企业”)。根据“应纳尽纳”的原则,所有区属国有企业均应纳入预算实施范围。
(三)其他单位。其他经认定需施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企业或单位。
四、政策依据
《办法》的制定严格遵循国家及省市关于预算与国有资产管理的上位法及最新政策精神。主要依据包括:
(一)国家层面法律与意见: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提供了根本遵循;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国发〔2024〕2号)明确了新时期改革方向与工作要求。
(二)省市级制度规范:《山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烟台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等文件,为《办法》的制定提供了具体的框架和操作指引。
五、核心内容解读
《办法》建立了一套权责清晰、流程规范、覆盖全面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其根本目的是将区政府作为国有资本所有者应获得的收益,进行系统性的收缴、统筹和分配,以此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并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最终完善全区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
(一)构建了清晰的三级管理责任框架。《办法》确立了由区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或单位(即预算单位),以及各类区属国有企业(即预算企业)共同构成的管理体系。三者分工明确:财政部门负责顶层设计、组织汇总与监督;预算单位负责对所辖企业预算的审核、执行与绩效管理;预算企业则负责具体的收支申报与执行。这一框架确保了管理链条的完整与高效。
(二)明确了收益应收尽收与支出功能导向。在收入方面,《办法》详细列举了国有资本收益的来源,主要涵盖企业经营产生的税后利润、持有的股权应得的分红,以及转让产权或企业清算后获得的净收益等,并对不同性质企业(尤其是独资企业与金融企业)的利润上缴设定了基本比例,确保收益能及时、足额纳入预算。在支出方面,资金使用严格聚焦于服务全区战略,重点投向关键领域投资、解决国企历史包袱、支持改革事项等方向,并强调要逐步加大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以更好地服务民生和全局。
(三)规范了预算管理全生命周期的操作流程。《办法》为预算的编制、批准、执行到决算的每一个环节都设定了明确的规范。它规定了从企业申报开始,经预算单位审核、财政部门统筹形成草案、报区人大批准、再逐级批复下达的完整编审链条。同时,对预算执行中的收入上缴、支出拨付、超收或短收的处理,以及因法定情形需进行调整的程序,都作出了具体规定,确保整个预算活动在法治化、制度化的轨道上运行。
(四)强化了绩效管理核心与多元监督保障。政策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摆在突出位置,要求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的全过程。绩效评价的结果将直接反馈,用于优化未来的预算安排,并纳入对所监管企业的年度考核体系。此外,《办法》构建了包括财政部门监督、审计部门监督以及预决算信息公开在内的立体化监督网络,并明确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为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提供了坚实保障。
六、与上级政策异同
本办法根据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在管理职责、收支范围、预算编制、执行与调整、决算、绩效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同步修改更新。但结合我区实际调整也存在一定差异,主要表现在取消市级文件中“对下级转移支付”等描述,芝罘区下辖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均为区政府派出机构,并非独立财政层级,不存在“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的管理场景,确保支出范围与区级实际履职需求精准匹配,避免政策条款与管理实践脱节。
七、名词解释
资本性支出:专门用于支持全区长远发展的资金,比如投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的重大项目投资,给区属国企注入资本金,或是为了战略发展需要进行的收购支出等,聚焦于“补短板、强基础”。
费用性支出:主要用于“解难题、促改革”的补助资金,比如处理国企过去遗留的历史问题,支持国企推进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或是经区政府批准的其他针对性补助。
转移性支出:核心是“保民生、强公共”的资金调剂,最主要的就是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里的资金调到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等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
全过程绩效管理:这是一个现代预算管理理念,强调“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它要求在整个预算周期中——从设定花钱目标、到执行中跟踪、再到完成后评价——始终关注资金使用的效果和效率,并将评价结果与未来的预算分配挂钩,确保公共资金花得值、有效果。
预算调整:指在年度预算已经过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并开始执行后,如果遇到国家重大政策变化或区域发展需要等特殊情况,必须依法增加、减少预算总额或改变重要支出项目金额的行为。这并非随意修改,而是一个必须重新报请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严肃法定程序。
财会监督:是由区财政局依据专业财经法规和会计标准,对预算资金的收支、相关单位的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进行的专业性监督检查。它是守护资金安全、防止跑冒滴漏、确保数字真实可靠的一道重要专业防线。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上交主体: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直接控股的企业以及直接参股的企业
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收付管理规则,即资金收入全额缴入区级财政国库,支出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达使用单位,确保资金收支规范、安全、高效。
八、工作流程解读
(一)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与批复流程图

(二)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与调整流程图

(三)区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编制与批复流程图

(四)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与监督流程图

八、政策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部门:烟台市芝罘区财政局
咨询电话:0535-628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