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602004262710/2026-75152 | 信息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 发布机构: | 芝罘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11 |
【负责人解读】芝罘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党组成员宫书峰解读《东口渔港管理章程》《海和渔港管理章程》
近日,芝罘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党组成员宫书峰对《东口渔港管理章程》《海和渔港管理章程》进行了解读。
问:为什么要重新修订《东口渔港管理章程》《海和渔港管理章程》?
答:芝罘区现有渔港、自然港湾及停泊点共计7处,其中东口渔港、海和渔港已列入《山东省渔港名录》,两处渔港均位于芝罘岛南侧芝罘湾内,是辖区渔船停泊、作业、经营服务的重要依托,为全区400余艘渔船提供常态化配套服务。
原港章于2017年印发实施,已无法适应当前渔港规范化管理的新形势,存在港界范围变化、进出港流程不完善、安全环保标准需细化等问题,亟需修订解决。
为此,我区从2024年启动修订工作,历时1年多,先后开展现状摸排、专题论证,两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走访渔港发放57份调查问卷,累计收到4条有效意见并全部采纳,同时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新版港章。
问:新版港章做了哪些关键调整?
答:一是重新核定港界范围。通过专业测绘机构实地打点测量,明确东口渔港陆域面积3152平方米、水域面积10098平方米,码头总长245米;海和渔港陆域面积759.6平方米、水域面积6853平方米,码头总长49米,彻底解决以往港界模糊的问题,为渔港精细化管理奠定数据基础。
二是优化进出港管理机制。推行全省统一渔船进出港登记报告系统,明确船长为报告第一责任人,强化出港前安全核查,重点核验船员持证情况、救生消防设备有效性、AIS及北斗设备完好性,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同时细化航行、停泊规则,有效防范海上安全事故。
三是厘清多方管理权责。明确渔港监督管理主体及各相关单位职责分工,渔港经营管理单位承担日常运营、设施维护等主体责任,形成权责清晰、协同联动的治理格局。
四是细化安全环保要求。明火作业、供油作业、潜水割摆作业及水上水下作业均需履行报批手续;要求渔港配备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规范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排放;完善台风、火灾、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处置流程,明确大风红色预警人员转移、极端天气疏港等要求。两大渔港共用第一引航检疫锚地,水深-7.0至-9.0米,可抵御7-8级西风南风;避风锚地水深-6.0至-9.0米,可抵御6-7级东北风,满足渔船应急避风需求。
问:如何确保新港章落地见效?
答:第一,强化宣贯培训。通过线下宣讲、渔港公示等形式,将港章要求传达到所有渔港经营主体、渔业船舶所有人及一线作业人员,确保准确掌握、严格遵守。
第二,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渔港经营管理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生态保护要求,定期开展设施维护、应急演练,规范危险作业审批流程,从源头防范风险。
第三,强化联合监管。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对违反港章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同时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及时收集意见建议,持续优化执行举措。
问:新港章实施将起到哪些推动作用?
答:东口、海和渔港作为我区渔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其规范化管理直接关系到渔业转型升级和渔民切身利益。新版港章的实施,一是全面提升渔港管理规范化水平,筑牢渔业安全生产防线,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二是通过严格的环保要求,推动渔港绿色发展,守护芝罘湾海洋生态环境;三是优化渔港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效能,助力渔获物高效流通,推动渔港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区将以新港章实施为契机,持续完善渔港基础设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切实增强渔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