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602004262665B/2026-103880 | 信息分类: | 部门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 |
| 发布机构: | 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6-03-09 |
烟台市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务公开2026年度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我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扣人民群众的关注焦点,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关切回应,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稳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切实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二、工作时限
根据公开的内容,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民办教育等教育信息领域内容,做到长期公开。年度工作报告、阶段性工作计划等做到定期公开。领导班子信息、工作动态等内容,做到及时公开。
三、工作要求
(一)突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信息发布质量
1.规范信息发布内容。及时更新单位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时间、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公开本部门政策性文件、建议提案。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人员培训,做好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2.做好年度报告发布。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上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二)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深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本部门及上级有关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持续做好普惠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及优质均衡发展、民办教育规范发展等信息公开。对已有的资料不断更新和补充,为人民群众提供准确、快捷、方便的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
2.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细化行政权力公开要素,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公开,形成公共服务目录和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加强重大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对涉及教育类、群众关心的政策文件,主动发布并对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