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370602MB281901XF/2011-01413 信息分类: 历史规划
发布机构: 芝罘区体育发展中心 成文日期: 2011-11-29

【十二五规划】芝罘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

日期:2011-11-29  信息来源:体育运动服务中心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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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芝罘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芝罘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芝罘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


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全面建设“首善之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和《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烟台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加快我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首善之区”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宗旨,按照争创全国首批全民健身示范城市的标准和要求,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全民健身发展环境,保障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努力奠定建设体育强区的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建成符合区情、比较完整、覆盖全区、可持续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均等化程度显著提高。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进一步增加。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居民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39%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超过25%。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提高《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

(二)体育健身设施有较大发展。加快推动制定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努力建设以区为中心、街道(园区)为基础、社区活动站(点)为立足点的,方便社区居民日常体育锻炼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2.2平方米。

(三)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更加丰富。统筹推进各类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均衡发展。定期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大力开展乒乓球、羽毛球、篮球等体育运动项目,广泛组织健身操(舞)、传统武术、健身气功、太极拳(剑)、骑车、登山、跳绳、踢毽、门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项目和体育健身品牌。

(四)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2012年完成区体育总会换届工作,加快发展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和人群体育协会等体育社团,到2015年底,区级单项体育协会达到30个。街道(园区)体育组织建设要达到100%,全区健身活动站点数量达到420个以上,全区健身气功活动站点要发展到30个以上。

(五)全民健身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到2015年底,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600人,占人口总数的2‰以上。建立健全区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经常组织开展体质检测和健身指导,并逐步向街道(园区)延伸,实现科技服务水平和体质检测水平较大提高。

(六)全民健身产业健康发展。积极培育体育健身与康复、运动休闲与旅游、健身培训与竞赛、场馆开放与服务、健身器材与用品等健身相关服务产业,增强全民健身服务能力,提高更新群众体育消费观念。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改善居民健身环境

1.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到2015年底,建成两处芝罘区全民健身广场(幸福河龙海家园和凤凰台新桥东社区),建成一条健身绿道(夹河东岸芝罘区段),建成五个城市社区体育场地,建成三个街道健身中心。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广场建有全民健身设施,积极推进城区新建居住区建设全民健身设施。

2.提高现有公共体育场馆的利用率,积极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和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并向社会公示开放时间、服务内容,逐步建立相应的开放条件和标准、财政补助、保险、收费标准、安全管理规范、责任追究等制度和机制,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努力扩大体育场馆开放范围,盘活体育场馆资源。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维护、更新,提高使用率,防止公共体育设施闲置浪费或被挤占、挪用。

(二)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促进全民健身社会化

1.健全区体育总会组织。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区体育总会设置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保证办公活动经费。

2.加强各类体育协会建设。以区体育总会为龙头,成立办事处(园区)分会,大力发展全区行业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和人群体育协会等体育社团,较快、较大发展社区体育俱乐部,努力形成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三)广泛开展群众体育健身活动

1.大力发展城市社区体育,将社区体育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开展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社区体育活动,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体育先进社区”。 充分发挥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的作用,协同共青团、妇联、民政、残联等部门,广泛开展机关干部、职工、社区、老年人、残疾人等不同人群、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全民健身活动。

2.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将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广泛深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把学生体质状况和参加锻炼情况纳入各类招生考试之中。积极参与全市组织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和田径5大项目联赛。

3.充分发挥体育行政部门和各级体育团体的作用。遵循“政府引导,协会牵头,群众参与” 和“大型示范,小型多样,特色推动,竞赛吸引”的原则,精心组织每年5月“全民健身月”和8月8日“全民健身日”活动,打造“車山杯”山地自行车比赛等品牌。组织好节假日等重要事件节点的健身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组织开展以传统武术、沙滩健身、登山远足、迎春长跑、休闲健身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定期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

(四)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

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各办事处(园区)分支机构。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完善表彰激励机制和经费投入机制,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十二五”时期,增加社会体育指导员200人以上,逐步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全区、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体育教师和社会热心人士,从事义务健身辅导,普遍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计划要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在区政府领导下,由体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采取整体规划、分年度实施的方式,共同组织落实。区政府成立芝罘区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计划的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并建立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考核。

(二)强化责任落实。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明确任务,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推动本计划落实。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作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推进、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良好格局。

(三)加强成效评估。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参照市体育发展评估标准,每年组织对各街道、社区进行检查指导。在2014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区政府。区政府对全民健身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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