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602004262710/2017-04409 信息分类: 十三五规划
发布机构: 史志办 成文日期: 2017-06-23

【十三五规划】关于印发《烟台市芝罘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 规划纲要(2017—2020 年)》的通知

日期:2017-06-23  信息来源:党史研究中心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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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烟台市芝罘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0年)》的通知

烟芝政办字〔2017〕13号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烟台市芝罘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烟台市芝罘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0年)


为指导和推进全区史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史志工作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根据《烟台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把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工作任务,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规划到位、工作到位”(以下简称“一纳入、八到位”)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进取,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加快推进全区史志事业科学发展,为建设烟台“首善之区”提供精神动力、决策参考、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史志成果,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烟台“首善之区”提供有力支撑,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2.坚持质量第一。坚持存真求实,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志鉴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优秀史志成果。

3.坚持修用并举。发挥史志资源优势,加快史志成果转化,进一步提升开发利用水平。拓宽用志领域,创新用志手段,提升服务大局能力,提高全社会读志用志水平,着力形成修用结合、良性互动机制。

4.坚持改革创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编史修志的优良传统,与时俱进,深化改革,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不断拓展史志工作领域,丰富史志成果表现形式。

5.坚持科学发展。认真总结修志工作经验,正确把握史志工作规律。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兼顾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旧志整理、理论研究、开发利用等工作,实现史志事业科学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区志编修任务,《芝罘年鉴》实现一年一鉴,建成区方志馆,史志工作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基层志书编纂和旧志整理等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形成修志编鉴、开发利用、质量保障、理论研究、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地方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

(二)主要任务

1.完成第二轮区志编修任务。2018年年底前,出版发行《烟台市芝罘区志(1983—2002)》,全面总结第二轮修志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创新修志工作的组织管理、运作模式和续修方式,为启动第三轮修志做好准备。

2.做好《芝罘年鉴》编纂工作。2017年下半年,印发《芝罘年鉴》(2017)组稿方案, 2018年适时出版发行。同时,建立完善年鉴质量保障体系,提高编纂质量,缩短出版周期,力争每年年底前出版发行。

3. 重视行业志、街道(园区)志、社区(居民区)志编纂工作。大力支持有条件的部门、街道(园区)、社区(居民区)开展志书编纂,加强对编纂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4. 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广泛应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修志编鉴的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全区志鉴成果全文数据库,进一步加强区情网站和地情资料库软硬件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面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5.加强方志馆建设。区方志馆已于2016年11月基本建成,面积1000多平方米,创新开设了“芝罘记忆历史陈列”和“芝罘红色文化历史(巍巍丰碑)陈列”两个大型图片展馆,共展出图片700余张,办公室、藏书室、阅览室、接待室、会议室等基本功能室相应齐备。区史志办要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和其他各方面的支持帮助,进一步完善相关硬软件,配备专兼职管理员、解说员,丰富、陈设应有的馆藏资料,达到类目、数量要求,力争2017年10月底前正式开馆。

6.强化史志资料征集管理。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史料年报制度并形成常态机制,大力拓展资料收集范围和渠道,建立适应地方史志事业发展和方志文化建设需要的资料保障机制,为修志编鉴和地情研究服务。

7.提高史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坚持修用并举,面向社会各界,重点加强与驻区高等院校、各类文化研究会和档案部门、图书馆、博物馆等单位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开展对史志资源的开发利用。发挥史志机构优势,深入挖掘和阐释胶东红色文化、开埠文化等特色文化。广泛开展读志用志工作,通过编辑出版地情资料图书、举办史料展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史志成果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活动,扩大方志文化影响。

8.抓好方志理论学习研究。积极参与史志编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等重要理论问题研究,定期邀请专家开展业务知识讲座,系统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新方志和传统编史修志经验,用发展创新的理论成果指导工作实践。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全面落实“一纳入、八到位”的总体要求。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标准,及时调整充实史志机构工作队伍,切实改善必要的工作条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把史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加强依法依规治志。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烟台市地方史志工作管理办法》和《芝罘区地方史志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区史志办依法依规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职责,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三)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开门修志,充分发挥史志专家和社会各界有关专家、学者的作用,探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课题外包、建立志愿者队伍等有效形式,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史志工作,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相对固定、专兼结合的修志队伍。通过组织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专项业务培训等形式,着力提升广大史志工作者的整体业务能力。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街道(园区)和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为区级志鉴编纂做好相应部分的组稿、供稿工作。已启动本级志书编纂工作的部门、街道(园区)和社区(居民区)要强化推进措施,争取早日出版发行。区政府督查室、区史志办将及时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烟台市芝罘区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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