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德平的提请,于2019年9月18日决定任命:
申晓燕为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林城春为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邱国华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