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602004262665B/2021-05116 | 信息分类: |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
发布机构: | 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30 |
烟台市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督促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函》(烟政教督委办〔2019〕3 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督促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函》(鲁政教督委办〔2019〕4 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
省政府已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对市、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和群众教育满意度调查范围。各中小学作为担负控辍保学的第一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两不愁三保障”的硬任务,开阔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措施,努力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失学辍学。
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学校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切实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保障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9 月底前应入尽入。确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经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在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控辍保学模块中详细备注说明。
三、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前期,根据省学籍平台上我区控辍保学学生信息,我局依托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进行了逐一走访落实,并在省学籍平台进行了填报。但是,仍有部分存在残疾状况的学生需要各学校做好劝返复学等相关工作。我局根据学生家庭住址为其分配了入学学校,请涉及学校立即与家长沟通、协调,落实学生有无学籍、若无学籍是否同意为其建立学籍、是否能随班就读还是需要送教上门等。各学校务必要高度重视,分类做好相关工作: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学生,切实做好相关保障工作;不能随班就读的,切实做好送教上门服务或远程教育,确保每周送教2次、每次3课时、每学年不少于216课时。务必要做到一生一案,所有沟通记录要做到实时记录、整理,相关落实情况将列入年底中小学百分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