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602004262710/2022-00847 | 信息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 |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3-15 |
关于2022年度林业贷款贴息需求符合条件的贷款主体公示
日期:2022-03-15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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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林业贴息贷款工作办法》,通过项目单位申请及我局初步审核,拟推荐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申报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贷款单位名称: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资金使用方向:林产品收购加工
贷款额及拟贴息额: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共有5000万贷款符合林业贷款贴息政策,拟贴息额为150万元。
公示期为2022年3月16日至3月2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持有效证明材料到芝罘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35-6222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