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602004262833D/2022-03672 信息分类: 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芝罘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2-07-12

【检查结果】关于对疫情防控不力的10家医疗机构的通报

日期:2022-07-12  信息来源:卫健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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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拔点攻坚的关键阶段,为充分发挥“三个探头”作用,最大限度切断疫情传播途径,芝罘区卫健局以快制快,迅速开展针对辖区小型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专项督导,组织各机构对“十大症状”接诊、“四类药品”管理等8项重点工作开展自查,并网格化精准实施现场督导。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仍有少数机构存在主体意识不强,防控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现将10家问题医疗机构通报如下。

1、大成诊所

存在预检分诊登记不全,员工体温登记与消毒记录登记不及时,出售“四类药品”未登记的行为,已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

2、烟台麦迪格眼科门诊部

存在营业期间多名就诊、候诊家长未进行预检分诊登记的行为,已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

3、恒润祥经贸有限公司诊所

存在擅自接诊咽痛症状患者的行为,已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

4、福华诊所

存在未更新中高风险地区,消毒记录未及时填写等问题,已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

5、烟台甜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西医诊所

存在出售“四类药品”未登记的行为,已依法立案调查。

6、芝罘区黄务街道蓁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存在出售“四类药品”未登记的行为,已依法立案调查。

7、芝罘区黄务街道三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存在手消毒液、84消毒液过期,消毒记录未登记的行为,已依法立案调查。

8、烟台十方艺术品有限公司诊所

存在出售“四类药品”未登记的行为,已依法立案调查。

9、烟台芝罘徐淑萍诊所

存在出售“四类药品”未登记的行为,已依法立案调查。

10、烟台健之堂健康咨询有限公司诊所

存在出售“四类药品”未登记,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已依法立案调查。

下一步,区卫健局将进一步加快重点场所、环节、人员的疫情防控全覆盖督导工作,做好风险研判、提级执法检查,针对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应检尽检”“应接尽接”、人员培训、应急预案制定、消毒消杀工作等方面,全面细致地开展督导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与死角,同步加大处罚与曝光力度,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织密扎牢疫情防控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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