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602004262710/2022-04664 信息分类: 媒体解读
发布机构: 芝罘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8-22

【媒体解读】芝罘区印发《芝罘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2-08-22  信息来源:残联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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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8月25日讯(通讯员 于磊磊)8月22日,烟台市芝罘区印发了《芝罘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把托养照护工作作为防止残疾人致贫返贫的重点工作,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进一步提升了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方案》指出,要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减轻残疾人家庭成员照料负担,使残疾人及家庭共同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方案》明确,要坚持政府主导与购买服务相结合,大力兴办多形式残疾人托养服务;坚持集中托养与分散托养相结合,发展托养服务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和自主择养相结合,灵活选择托养机构及托养方式。

《方案》提出,残疾人托养要采取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相结合的方式,为重度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提供托养服务。

《方案》列明了残疾人托养补贴需满足的条件,托养申请审批程序,托养服务机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以及托养补贴和托养机构补贴标准,明确由芝罘区残联做好文件的解释工作。

《方案》从托养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监督和处罚等方面明确了托养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切实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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