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602004262710C/2022-04662 信息分类: 政策简明问答
发布机构: 芝罘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8-22

【政策问答】《芝罘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2-08-22  信息来源:残联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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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出台有什么意义?

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是“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惠及残疾人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为加快推进处于就业年龄段的重度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中残联和省残联分别出台了《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厅函〔2021〕262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托养服务工作的通知》(鲁残联办函〔2021〕35号),进一步实现“托养一人,幸福一家、影响一片”的目标,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我区部分残疾人存在无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法定抚养(赡养)人,或其父母、配偶、子女因年龄、大病及其他特殊原因无能力照顾的情况,这部分残疾人生活水平较低,生存质量无法保证。出台《芝罘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可为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及日间生活照料等服务。改善重度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生活状况,减轻残疾人家庭成员照料负担,让家庭成员腾出精力从事其他工作,增加经济收入,使残疾人及其家庭共同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因此,此次出台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是应对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需求,持续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的当务之举。

二、残疾人托养服务对象指哪些人?

答: 16-59周岁具有芝罘区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无传染疾病,无暴力、自杀倾向,生活习惯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且无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法定抚养(赡养)人,或其父母、配偶、子女因年龄、大病及特殊原因无能力照顾的重度肢体残疾人、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

三、残疾人托养服务有几种方式?

答:1. 集中托养。即寄宿制托养服务,采集24小时集中居住和照料模式,为重度智力、精神和肢体的残疾人,提供长期生活照料和日常护理等服务。

2. 日间照料。服务对象主要为重度精神残疾以外的其他类别残疾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为其提供日托照料,即白天工作时间由机构照料,夜间由其家庭照料。

3. 居家托养。托养对象为家庭、邻里有照料条件,适宜在家庭托养的重度智力、精神和肢体的残疾人。

四、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符合条件集中托养满6个月或以上的残疾人,一级护理标准补贴2000元/月,二级护理标准补贴1500元/月,三级护理标准补贴1000元/月。

五、残疾人托养服务申请程序是什么?

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向经认定的托养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到残疾人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填写《残疾人托养服务申请表》,并提供下列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申请者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低保证、二代残疾人证;

(2)父母、子女等抚养人、赡养人户口簿;

(3)无配偶、父母、子女证明,或配偶、父母、子女无照顾能力证明。

社区居委会核实、街道办事处初审后报区残联复审,复审通过后由申请人所在社区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款项拨付到托养机构。


 政策咨询:芝罘区残联 于磊磊 电话:0535-2905928

线下咨询: 芝罘区机场路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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