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602004262833D/2023-03626 | 信息分类: | 养老机构评估 |
发布机构: | 芝罘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3-01-04 |
烟台市芝罘区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日期:2023-01-04 信息来源:卫健局 访问次数:
根据《芝罘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烟芝卫[2021]129号)规定,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具有芝罘区常住户籍(以二代身份证或户籍登记为准)。
补贴标准为:80-89周岁的老年人,按每人每年200元标准给予补贴;90-99周岁的老年人,按每人每年600元标准给予补贴;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600元标准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