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602004262833D/2023-03626 信息分类: 养老机构评估
发布机构: 芝罘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3-01-04

烟台市芝罘区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日期:2023-01-04  信息来源:卫健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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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芝罘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烟芝卫[2021]129号)规定,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具有芝罘区常住户籍(以二代身份证或户籍登记为准)

补贴标准为:80-89周岁的老年人,按每人每年200元标准给予补贴;90-99周岁的老年人,按每人每年600元标准给予补贴;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600元标准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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