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6020042627967/2023-06353 信息分类: 社保政策
发布机构: 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10-09

转发鲁人社发〔2023〕10号文件关于2023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烟人社字〔2023〕78号)

日期:2023-10-09  信息来源:人社局  访问次数:
字号: 分享到:

烟人社字〔2023〕78号转发鲁人社发〔2023〕10号文件关于2023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附件预览]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