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602004262665B/2023-02170 信息分类: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发布机构: 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3-04-26

关于举办芝罘区第二届“强国少年·红心向党”艺术大赛活动暨2023年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舞蹈、器乐、艺术实践工作坊专项展示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3-04-15  信息来源:教体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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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芝罘区第二届“强国少年·红心向党”艺术大赛活动

2023年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舞蹈、器乐、艺术实践工作坊专项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烟台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意见》(烟政办字〔2022〕63号),全面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推进全区学校美育高质量发展,按照烟台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3年烟台市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舞蹈器乐专项展示活动的通知》(烟教办函〔2023〕4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继续举办芝罘区第二届“强国少年·红心向党”艺术大赛活动暨2023年芝罘区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舞蹈、器乐、艺术实践工作坊专项展示活动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开展主题创作和展示活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确保每一所中小学校都举办校园艺术节,并将学生参与情况纳入学生艺术素质成长档案。

 

附件:2023年芝罘区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舞蹈、器乐、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专项展示活动方案

 

芝罘区教体局     

2023年4月15日    

 

 

附件

 

芝罘区第二届“强国少年·红心向党”艺术大赛活动

2023年芝罘区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舞蹈、器乐、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专项展示活动方案

 

一、主办单位

烟台市芝罘区委宣传部、烟台市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北京市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烟台市保利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三、活动时间:2023年4月27日-28日

活动地点:烟台大剧院

四、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五、活动主题

本届艺术节活动主题: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

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朝气蓬勃、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遵循时代特征、校园特色、教育特质和学生特点,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文化氛围。

六、参展对象与分组

参展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甲组、和中学甲组。

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等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非艺术专业的学生。

七、项目分类与要求

(一)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二)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舞蹈器乐表演类节目鼓励原创。支持各校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创作重点歌颂重大革命历史事件中涌现的英雄人物及其光辉事迹;展现身边教师和学生成长、奋斗、奉献的青春故事,传递榜样力量;挖掘儒家文化、红色文化、泰山文化、黄河文化、运河文化、海洋文化、民俗文化等齐鲁文化资源,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工作坊应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展示具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教育特点的优秀传统文化艺术项目,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所选项目应尽可能体现我市民间文化,要便于展示学生集体艺术实践活动的过程和成果,便于现场体验互动。工作坊由1所学校单独展示。每个工作坊参展人数共12人,分两批先后展示,每批学生6人。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展出应兼顾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为更好推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工作开展,各区市在往届省市展演活动中获奖(省级一二等奖、市级一等奖)的艺术实践工作坊本年度不再参加市级展评。

八、时间安排及要求

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3年3月-4月下旬)为各校开展活动阶段。以学校为单位开展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参加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的学校录制展演视频,先进行区级评选,获一等奖的学校获得参加市级现场展示评选资格。视频于4月28日上午发至邮箱52697134@qq.com,逾期未报视为弃权。

第二阶段(2022年5月中下旬)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各区市推选出的优秀舞蹈、器乐节目、艺术实践工作坊进行现场评选,选拔优秀表演类节目参加山东省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舞蹈器乐专项展示活动。

第三阶段(2022年6月中下旬)遴选优秀舞蹈器乐节目录制视频,参加山东省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舞蹈器乐专项展示活动。

九、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奖,奖励本次活动组织优秀的学校。

2.表演类设优秀表演奖、优秀实践教学成果奖和优秀创作奖。

3.艺术实践工作坊设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优秀实践教学成果奖和优秀创意奖。

舞蹈、器乐、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三项各组分设优秀表演奖和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一、二、三等奖;优秀实践教学成果奖奖励各项目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项目不超过3名);优秀创作奖在获舞蹈、器乐一等奖的节目中评选;优秀创意奖在获一等奖的艺术实践工作坊中评选。

(二)入选省级表演节目报送要求。

省级评选采用线上评选的方式,入选省级参评的作品需录制视频报送。录制节目视频采用MP4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要求声音和图像清晰且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视频不抖动、无噪音,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十、经费

2023年芝罘区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舞蹈、器乐、艺术实践工作坊的区市专场展示活动所需经费由各区市、学校自行解决。本次活动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十一、其它事项

(一)组委会对获奖节目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二)区市专场展示标题统一标注为:2023年烟台市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舞蹈器乐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专项展示活动(**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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