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602004262833D/2023-03024 信息分类: 新闻发布会
发布机构: 芝罘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3-04-25

【新闻发布会】《关于印发芝罘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新闻发布会

日期:2023-04-25  信息来源:卫健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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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芝罘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是国家首次开展的以省为单位建设的中医药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5部门批复同意,确定山东等7个省(市)建设首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为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贡献“芝罘元素”,芝罘区印发了《芝罘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进一步深化全区中医药综合改革,强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深化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方案》确定的重点内容有哪些?

《方案》包括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四个部分。《方案》明确了9项重点任务。一是健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治理体系。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加大对中医药工作投入力度。二是建设高水平中医药服务体系。聚焦“全覆盖”建设中医药服务体系,推动中医药服务能力提档升级和中西医结合发展。三是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根据市级统筹,深化中医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疗机构区域规划布局向中医医疗机构倾斜,推广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付费改革。四是深化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将“三经传承”全面融入名医工作室,提升临床中医经典、经方、经验学用能力,创新多渠道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五是强化中药质量监管。鼓励经典名方向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新药递级转化,落实“四个最严标准”,加强中药质量监管。六是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机制。围绕中医药管理体系、服务体系、服务能力、人才服务、传承创新、文化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探索构建中医药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七是深化中医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根据市级统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中医倾斜,支持中医特色专科和中医特色医疗机构发展,对允许在医疗机构间调剂使用的治疗性中药制剂,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八是深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带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同质化提升。九是强化中医药文化建设。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保护和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普及推广和“中医药伴我成长”行动。

三、《方案》的实施步骤是什么?

总体目标分3个阶段,2023年年底前,做好示范区建设启动工作。到2025年5月,开展示范区建设中期评估,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和相关政策。到2025年年底,全面总结评估示范区建设的成功做法和主要经验。

四、针对本《方案》,采取了哪些措施保障其顺利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推进机制,研究制定落实举措,层层抓好落实。二是加大宣传引导。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正面宣传、舆论监督和科学引导,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和参与度。三是强化监测评价。强化方案实施的全过程监管,将重点工作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转化为年度和日常工作,确保目标落地见效。

原文链接:http://www.zhifu.gov.cn/art/2023/4/25/art_100822_37189.html

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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