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602004262833D/2023-02213 信息分类: 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芝罘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3-04-25

【专家解读】《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芝罘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4-25  信息来源:卫健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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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5日,芝罘区政府印发了《芝罘区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芝罘区幸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刘川红主任从专业角度对政策进行了解读。刘川红主任说,《方案》从四个方面出台了9条具体政策措施,针对问题,举措有力,体现了芝罘区支持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决心和意志,通过学习倍受鼓舞,激发斗志,中医药发展迎来了春天。

刘川红主任指出:中医药是我国各族人民在几千年生产生活实践和与疾病作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医学科学,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是国家首次开展的以省为单位建设的中医药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是中医药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是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的重大举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5部门批复同意,确定山东等7个省(市)建设首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因此,我区《方案》的出台顺应时势,突出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将促进新时代中医药事业的振兴与发展。

刘川红主任指出:《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破解中医药发展面临的具体问题,全面加大对中医药的政策支持力度和投入力度。《方案》还明确了示范区建设9项重点任务:

一是健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治理体系。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加大对中医药工作投入力度。二是建设高水平中医药服务体系。聚焦“全覆盖”建设中医药服务体系,推动中医药服务能力提档升级和中西医结合发展。三是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根据市级统筹,深化中医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疗机构区域规划布局向中医医疗机构倾斜,推广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付费改革。四是深化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将“三经传承”全面融入名医工作室,提升临床中医经典、经方、经验学用能力,创新多渠道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五是强化中药质量监管。鼓励经典名方向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新药递级转化,落实“四个最严标准”,加强中药质量监管。六是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机制。围绕中医药管理体系、服务体系、服务能力、人才服务、传承创新、文化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探索构建中医药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七是深化中医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根据市级统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中医倾斜,支持中医特色专科和中医特色医疗机构发展,对允许在医疗机构间调剂使用的治疗性中药制剂,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八是深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带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同质化提升。九是强化中医药文化建设。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保护和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普及推广和“中医药伴我成长”行动。

为加快形成一批标志性改革创新成果,在全市乃至全省发挥示范作用,《方案》科学规划实施步骤,分为改革试点、全面推广、总结评估三个阶段推进芝罘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

此外,为确保示范区建设取得实效,《方案》还从完善支持政策、强化监测评估、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专家介绍:

        刘川红,烟台市芝罘区幸福医院书记、院长,烟台市芝罘区幸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基层主任医师,山东省医师协会全科医师分会常委,山东省基层卫生协会常务理事,烟台市中医药学会理事,从事中医药专业领域。

信息来源:胶东在线(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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