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6020042627967/2023-02135 | 信息分类: | 经办流程 |
发布机构: | 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25 |
20.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日期:2023-04-25 访问次数:
一、事项名称
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二、受理单位
芝罘区人社局。
三、办理依据
1.《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学〔1997〕6号); 2.《关于进一步简化全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49号)。
四、申请主体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自然人。
五、申请材料
1.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2.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七、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0535-6235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