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602004262665B/2023-06490 信息分类: 招生管理
发布机构: 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3-05-19

【招生政策】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日期:2023-05-19  信息来源:教体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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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芝罘区户籍学生在我区就读公办学校,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截止到招生报名时,

(1)父母等法定第一监护人在芝罘区购买具有政府合法审批手续并由具有资质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

(2)父母等法定第一监护人在芝罘区注资50万元以上成立公司并年缴税5万元以上。

(3)父母等法定第一监护人在芝罘区有稳定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劳动保险6个月以上(含个人灵活就业)。根据历年来累计缴纳劳动保险的年限长短依次进行安置。

报名审核通过的学生,将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结合招生实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和体育局开通招生咨询热线:0535-6226580(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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