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602004262665B/2023-06493 | 信息分类: | 学生管理 |
发布机构: | 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08 |
【学生优待政策】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招生入学学生优待政策
日期:2023-06-08 信息来源:教体局 访问次数:
一、残疾儿童少年
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在辅读学校等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现役军人子女和高层次人才子女
对于现役军人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和《芝罘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对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烟台市高层次人才精准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三、外籍及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
持有效证照的外籍或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招生情况统一安排到工人子女小学、塔山小学、烟台五中和烟台十二中等学校。若其法定第一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少年在我区拥有房产,可根据其房产地址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服务热线:0535-6226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