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706024935822049/2023-04827 主题分类: 财政_金融_审计_其他
发文机关: 烟台市芝罘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9-11
发布日期: 2023-09-11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惠企助贷”“金融”“营商环境” 统一登记号:

烟台市芝罘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烟营办便函〔2023〕8号《烟台市“惠企助贷”行动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9-11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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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芝罘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烟台市“惠企助贷”行动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烟芝金监字〔2023〕7号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日前,烟台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烟台市“惠企助贷”行动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烟台市芝罘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烟台市“惠企助贷”行动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烟营办便函〔2023〕8号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金融领域营商环境,推动金融服务“质效”双升,切实增强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捷度,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全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我市地区生产总值过万亿提供强有力金融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把优化金融服务作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不断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有效满足企业融资需求,为建设质效双优的制造业强市、富有特色的海洋经济大市、充满活力的精致舒美城市、更具竞争力的新时代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提供优质金融营商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对标国内一流获得信贷营商环境,实施“惠企助贷”行动,聚焦金融领域制度建设、能力建设、机制建设,不断增强企业增信服务、降低企业信贷门槛、减轻企业融资负担,持续完善银企对接机制、精准匹配企业融资需求,推动优化金融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有效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三、行动内容

(一)“双线”并行提升对接效率,促进银企有效对接

1.打造线上对接服务平台。推动市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建设,不断强化数据归集应用,并与市政府门户网站、政企通平台实现联通,有效提升覆盖面和影响力,年内实现2.5万家企业实名认证入驻平台,金融机构展示产品、服务事项400个以上,切实增强利用大数据赋能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能力,助力小微企业融资300亿元以上。推动人民银行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扩面 提质增效,开展汇率避险、出口信保保单融资等银企融资对接新场景试点,力争2023年平台办理融资20亿元,增幅超过20%以上;推动我市产业链核心企业与中征登记公司合作,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推动银行机构创新发展订单、仓单、存货、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努力扩大供应链金融规模。(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市大数据局、烟台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

2.建立线上融资动态对接机制。开设线上信贷产品超市,将银行、担保、保险、租赁等金融服务产品以二维码的形式推介展示,集中上线超过100 个,不断丰富金融产品供给。同时,建立线上企业融资需求库,向银行、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动态推送,实现银企实时快速互动对接。(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烟台银保监分局)

3.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下银企对接活动。聚焦专精特新、外经外贸等不同领域和行业,组织开展务实管用的银企对接活动,年内市区两级举办各类银企对接活动不少于 100 场(次)。建立银行机构信贷产品和服务企业政策两项清单,开展“金融惠企惠民宣传服务月”活动,推动银行机构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打通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发挥金融专家团、金融辅导队、金融管家作用,从融资和融智两端,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年内服务企业3000 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烟台银保监分局,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

(二)完善金融政策支持体系,推动小微企业贷款更加便利

4.打造普惠金融创新产品。整合优化现有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按照“1个风险资金池+1个服务平台+1个担保体系+N家银行”的模式,对于市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评级C级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给予单户 1000 万以下的信用贷款、保证贷款和权利质押贷款,重点支持单户500万以下的首贷和信用贷款。对于出现损失的贷款纳入风险补偿资金支持范围。2023年底前完成政策框架建设,2024年正式实施。(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烟台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烟台融资担保集团)

5.落实对银行机构普惠小微奖补。落实央行货币政策工具,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按照余额增量的2%提供资金,2023年内,力争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激励资金获批4000万元以上;推动辖内银行机构完成本年度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监管考核目标,开展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工作,推动 2023 年总体保持小微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态势。持续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深入实施 “首贷培植”攻坚行动, 年内培育“首贷户”超过3500家。(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烟台银保监分局)

6.落实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用好市级风险补偿资金,对银行机构面向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确认为不良部分,最高给予银行机构贷款本金50%的损失补偿,推动银行机构加大对科技型、新兴产业企业的信贷支持。推动有条件的区市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对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尤其是信用贷款予以风险补偿。〔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烟台银保监分局、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各银行机构〕

(三)不断完善担保增信机制,为中小微企业融资续贷提供支持

7.发挥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理降费,坚持保本微利运营,降低担保服务门槛。发挥烟台融资担保集团平台引领作用,加快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切实发挥融资担保准公共产品属性,为小微、三农主体提供优质、低费率的融资担保服务和增信支持。完善科技型企业担保专属机构建设,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增信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单户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原则上不超过1.5%;再担保原则上对单户担保金额500元以上、500万元及以下的再担保收费,分别不得高于承担风险责任的0.5%0.3%。力争2023年末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余额达到175亿。(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烟台融资担保集团)

8.健全企业应急转贷服务体系。发挥好市级应急转贷基金作用,对市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画像C级及以上,基本面好、暂时遇到困难的小微企业给予优先支持,并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下调万分之一/日应急转贷费率,推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慢的问题。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应急转贷机构备案纳入省级企业应急转贷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烟台融资担保集团、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

9.扩大无还本续贷业务规模。建立市级企业“无还本”续贷白名单和续贷转贷绿色审批机制,对白名单企业续贷一申即享, 实现无缝衔接,提高审批效率,原则上贷款审批时间不超过3天。推动银行机构加强无还本续贷产品服务创新,研发适合小微企业的分期还本付息产品。评选年度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政府性资源配置奖励。2023年末,力争无还本续贷余额达到350亿。(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烟台银保监分局)

(四)强化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落实中小微企业差异化融资需求

10.打造投、贷、担三方联动模式。推动银行机构、市属投融资平台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展联动融资服务,强化三方在企业数据、企业信息、企业信用等方面共享,充分发挥市属投融资平台专业优势,加大对高成长型、科创型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实现客户互认、跟投跟贷。(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烟台银保监分局、烟台融资担保集团、市国丰集团、市财金集团、各银行机构)

11.持续加大科技创新金融服务力度。引导各类产业基金加 大对高成长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投资,对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 机构按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将自身发明专利首次质押融资且已还本付息的,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给予贴息支持,每家企业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首单商标质押给予LPR的60%、最高10万元贴息。实际贷款利率低于LPR 的,按照实际利率的60%计算贴息金额。已符合省级贴息条件的,不在补贴范围之列。扎实开展“科信贷”“成果贷”等业务,强化科技金融服务。采取市区联动方式,降低企业融资难度。力争2023年科技金融服务企业160家以上,帮助企业获得贷款1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烟台银保监分局)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惠企助贷”行动协调工作机制,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为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烟台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加强督导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卡实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有措施、能落实、可量化。建立工作通报机制,对于工作进展缓慢或履行责任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确保工作措施落细落实。

(三)强化舆论宣传。积极利用融媒体、市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等多种渠道,对金融机构的创新做法和典型工作加强宣传,进一步营造金融服务“惠企助贷”的良好氛围。


 烟台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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