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3706024935822049/2023-06124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芝罘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9-11

【负责人解读】烟台市芝罘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解读《烟台市芝罘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烟台市“双百计划”行业拔尖人才金融人才专项选拔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3-09-11  信息来源:地方金融监管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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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1日,烟台市芝罘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了《烟台市芝罘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烟台市“双百计划”行业拔尖人才金融人才专项选拔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烟台市芝罘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就此文展开了解读。

1.金融人才定义是什么?

答:本办法所称金融人才是指面向烟台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各类金融机构(组织)以及开展金融相关业务的企业单位,培养选拔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业务水平、丰富实践经验、突出业绩贡献的优秀金融人才。

2.选拔人数有要求吗?

答:金融人才专项每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不超过25名,具体分A类和B类两类金融人才组织实施,管理期限3年,自名单公布之日的次月起开始计算。

3. 应该怎样推荐?

答:(1)A类金融人才。省管企业、隶属于省外金融机构(组织)总部的驻烟一二级分支机构、省外金融机构在烟设立的专业子公司负责本企业本单位本系统人选的推荐。各区市按照属地原则,负责本辖区其他人选的推荐。

(2)B类金融人才。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区市统一推荐。

4.选拔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品行作风端正,从事金融领域相关工作5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其中,40周岁以下青年人才应占一定比例。

A类金融人才应符合业绩贡献突出、能力水平拔尖、享有较高声誉等基本条件。

B类金融人才应熟练掌握与本职岗位相关的各项业务能力,业绩较好,履职水平在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中处于领先地位。

5.受理个人申请吗?

答:选拔方式是自下而上、逐级推荐、 综合评审、组织审定方式进行。不受理个人申请。

6.金融人才在管理期内享受什么待遇?

答:(1)A类金融人才在管理期内,每月给予1000元工作补贴;B类金融人才在管理期内,每月给予800元工作补贴。工作补贴按年度发放。

(2)每年度选拔出的金融人才将作为全省“齐鲁金融人才工程”推荐人选。

(3)按照《烟台市高层次人才精准服务实施办法(试行)》要求,A类和B类金融人才按照相应的认定类别,享受相应的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

(4)用人单位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安排入选的金融人才脱产学习、参观考察、参加同业交流,并在晋职晋级、工资内部分配等方面予以倾斜。


政策咨询渠道: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128号11楼  烟台市芝罘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银行保险服务科

联系电话:0535-6219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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