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6020042627967/2024-00447 信息分类: 创业服务
发布机构: 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1-26

芝罘区落实新一轮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日期:2024-01-26  信息来源:人社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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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发展,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近日,我市出台《烟台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我区也将落实新一轮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一、额度提高。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由300万元提高至400万元。

二、申请条件放宽。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新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由15%下降为10%,超过100人的企业由8%下降为5%。

三、审批效率提高。个人及企业可登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shandong.gov.cn/)的“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hj.yantai.gov.cn/)的“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工作人员将通过后台直接进行信息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和企业,还可就近直接到营业执照注册地的街道(园区)人社所申请。

四、门槛降低。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申请的20万元及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及以上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优质大学生创业项目等原则上免除反担保;创业担保贷款期限届满前,借款人因自然灾害、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但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良好,且创业项目经营正常的,可向经办银行主动提出1次但期限不超过1年的展期申请。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政策咨询电话:0535-660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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