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602004262710C/2024-01651 信息分类: 会议文件
发布机构: 芝罘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3-30

2024年3月30日区政府常务会议事项关于《芝罘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解读

日期:2024-03-30  信息来源:司法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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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升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结合芝罘区工作实际,在征集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的基础上编制了《芝罘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一、编制的背景

规范决策程序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重要措施。行政决策是行政权力运行的起点,也是规范行政权力的重点。重大行政决策往往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科学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的迫切需要,有利于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基本情况

2024年1月,芝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各区直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对照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认真梳理和评估2024年度需要提交区政府决策的重大行政事项。结合报送情况,经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认真梳理、逐项研究分析,最终确定芝罘区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详细规划、西炮台文物保护规划、烟台市芝罘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2-2035)、芝罘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点规划(2024-2035)四个事项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相关要求

为了切实保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履行法定程序,要求各相关部门对于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要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相关说明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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