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息
领导信息 内设机构
市公安局芝罘分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公安工作的政策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掌握影响全区社会稳定的情报和动态,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和刑事犯罪特点,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和措施。

(三)负责全区公安队伍管理和建设工作,并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组织全区公安机关督察工作。

(四)侦破各类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案件;组织全区性的集中打击、搜捕、清查、堵截等统一行动。

(五)负责全区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指挥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开展治安保卫工作。

(六)负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和治安处罚的任务。

(七)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停留、居留等有关管理工作。

(八)开展全区刑事技术和公安信息技术的研究和建设,为各类案件的侦破提供技术保障。

(九)参与拟订公安机关装备和经费保障标准,拟订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开展禁毒工作;承担区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指导和监督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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