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息
领导信息 内设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烟台市芝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
办公电话:0535-2150390
机构职能:受芝罘区卫生健康局委托,承担辖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主要负责实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规范;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承担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消毒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卫生健康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实施卫生健康专项整...

[查看详情]

烟台芝罘医院
办公电话:0535-2960316
机构职能:面向社会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承担相关研究、教学、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完成区卫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查看详情]

烟台肺科医院
办公电话:0535-6222728
机构职能:(一)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在上级领导下组织开展医院各项工作。(二)为控制结核病、精神病提供防治保障。结核病、精神病的监测、防治、咨询;结核病、精神病的研究与指导;结核病、精神病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健康教育。(三)严格执行上级部门“三定”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四)完成区卫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查看详情]

烟台市芝罘区妇幼保健院(烟台市芝罘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烟台市芝罘区奇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535-2119077
机构职能:面向社会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承担相关研究、教学、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完成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查看详情]

烟台市芝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烟台市芝罘区健康管理指导中心)
办公电话:0535-6222616
机构职能:(一)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环境与职业健康、营养健康、老龄健康、妇幼健康、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为我区制定公共卫生法律法规、政策、规划、项目等提供技术支撑、情报信息、综合研判和咨询意见;承担区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

[查看详情]

烟台市芝罘区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烟台市芝罘区中医药推广交流中心)
办公电话:0535-6226184
机构职能:(一)承担卫生健康政策法规、科普知识的宣传等工作。(二)承担医养健康产业发展信息收集、政策研究、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持等工作。(三)承担老龄事业发展相关服务工作。(四)负责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保障工作。(五)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活动,普及中医药知识、养生保健理念和方法。(六)负责免费避孕药具年度需求计划的编制、调度及相关统计...

[查看详情]

烟台东方医院(烟台市芝罘区向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535-2140330
机构职能:(一)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康复保健服务。(二)承担居民日常健康体检工作。(三)负责辖区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四)承担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五)完成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查看详情]

烟台凤凰台医院(烟台市芝罘区凤凰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535-6532568
机构职能:(一)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二)承担辖区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三)承担餐饮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及驾驶员健康查体。(四)承担医学生的社区医学实践教学任务。(五)完成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查看详情]

烟台市芝罘区区直机关医院(烟台市芝罘区东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535-6224997
机构职能:(一)承担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二)负责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院前急救、巡回医疗。(三)承担常见病多发病护理、康复治疗与护理工作。(四)承担卫生防疫、健康教育工作。(五)承担社区卫生服务等工作实施。(六)完成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查看详情]

烟台市芝罘区幸福医院(烟台市芝罘区幸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535-6243846
机构职能:(一)承担本辖区群众基本医疗服务工作。(二)承担本辖区群众常见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工作。(三)承担辖区内群众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四)承担辖区内乡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五)承担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六)完成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查看详情]

烟台市芝罘区黄务中心卫生院(烟台市芝罘区黄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535-6730262
机构职能:(一)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二)承担辖区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三)承担餐饮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及驾驶员健康查体。(四)承担医学生的社区医学实践教学任务。(五)完成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查看详情]

烟台市只楚医院(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535-2993596
机构职能:(一)承担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二)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院前急救、巡回医疗工作。(三)承担常见病多发病护理,康复治疗与护理工作。(四)承担卫生防疫、妇保、计免、健康教育工作。(五)开展乡医卫生员业务培训。(六)承担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七)完成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查看详情]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