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息
领导信息 内设机构
区教育和体育局

(一)研究制定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体育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二)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三)负责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区委教育工委的学校的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基层党建工作、党的理论宣传和新闻宣传工作、维护稳定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中小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工作。

(四)贯彻执行教育、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负责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参与推动全区体育产业发展。

(五)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六)统筹规划全区中小学校布局,按照规定承担公办中小学的设立、撤并、更名和调整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区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学生资助政策,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八)负责全区中等以及以下学历教育考试招生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九)规划指导、推动全区教育系统科研、教研及成果转化工作。

(十)负责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体育交流与合作工作。按规定做好全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校接收外国学生工作。负责体育外事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

(十二)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按分工做好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协调体育彩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

(十三)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体育运动队伍建设。负责推进全区职业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内外体育竞赛。制定全区体育竞赛计划。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深化基础教育、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实施惠民重点工程,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有效提升服务水平,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坚持以“便民惠民”为核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全国全省全市有竞争力的体育强项,优化体育产业结构,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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