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2004262710/2023-0635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_其他
发文机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12-06
发布日期: 2023-12-06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芝罘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 统一登记号: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日期:2023-12-06  访问次数:
字号: 分享到: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烟芝政发〔2023〕6号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3年5月10日,区政府公布了《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区政府决定对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承办的《芝罘区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详细规划》;区城市更新指挥部承办的《芝罘区重点区域城市更新规划》;区城市更新指挥部两河专班承办的《勤河两侧概念性规划及城市设计方案》以及《横河两岸综合整治项目整治提升方案》调整出目录。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做好决策事项的贯彻实施。


附件: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芝罘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承办单位:区残疾人联合会)


[文字版下载] [pdf文件下载]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