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602004262710/2023-0635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_其他 | |
发文机关: |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12-06 | |
发布日期: | 2023-12-06 | 有效性: | 有效 | |
关键词: | “芝罘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 | 统一登记号: | 无 |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日期:2023-12-06 访问次数: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烟芝政发〔2023〕6号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3年5月10日,区政府公布了《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区政府决定对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承办的《芝罘区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详细规划》;区城市更新指挥部承办的《芝罘区重点区域城市更新规划》;区城市更新指挥部两河专班承办的《勤河两侧概念性规划及城市设计方案》以及《横河两岸综合整治项目整治提升方案》调整出目录。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做好决策事项的贯彻实施。
附件: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芝罘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承办单位:区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