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2004262710/2024-0645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_其他
发文机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12-24
发布日期: 2024-12-24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芝罘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统一登记号: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日期:2024-12-24    信息来源:司法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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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烟芝政发〔2024〕4号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4年3月31日,区政府公布了《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区政府决定对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承办的《芝罘区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详细规划》;区教体局承办的《芝罘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布点规划(2024—2035)》;区文旅局承办的《烟台西炮台文物保护规划》调整出目录。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做好决策事项的贯彻实施,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附件: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芝罘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2—2035)(承办单位: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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