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602004262710/2024-0645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_其他 |
| 发文机关: |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12-24 |
| 发布日期: | 2024-12-24 | 有效性: | 有效 |
| 关键词: | “芝罘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 统一登记号: | 无 |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日期:2024-12-24
信息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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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烟芝政发〔2024〕4号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4年3月31日,区政府公布了《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区政府决定对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承办的《芝罘区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详细规划》;区教体局承办的《芝罘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布点规划(2024—2035)》;区文旅局承办的《烟台西炮台文物保护规划》调整出目录。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做好决策事项的贯彻实施,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附件: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芝罘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2—2035)(承办单位:区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