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20042628418/2026-82562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
发文机关: 烟台市芝罘区民政局 烟台市芝罘区发改局 烟台市芝罘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6-04-03
发布日期: 2026-04-03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统一登记号:

烟台市芝罘区民政局 烟台市芝罘区发改局 烟台市芝罘区财政局关于《烟台市芝罘区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办法》延期执行的通知

日期:2026-04-03    信息来源:芝罘区民政局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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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烟台市芝罘区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办法》延期执行的通知

 

芝罘区殡仪馆:

根据烟民函〔2025〕10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将《烟台市芝罘区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办法》(烟芝民字〔2023〕50号)有效期延长,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不得擅自缩小政策适用范围或增设限制条件,切实减轻群众治丧负担。

附件:关于印发《烟台市芝罘区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烟台市芝罘区民政局

烟台市芝罘区发展和改革局

烟台市芝罘区财政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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