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2004263158E/2022-06294 主题分类: 知识产权
发文机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11-15
发布日期: 2022-11-15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芝罘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区” 统一登记号: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芝罘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区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11-15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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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烟台市芝罘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区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烟芝政办字〔2022〕14号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烟台市芝罘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区三年期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烟台市芝罘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区三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县,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时刻遵循《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部署要求,以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为重要抓手,紧扣高质量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加大资源投入,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打造区域知识产权工作高地。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和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力争到2025年全面构建基础完备、体制健全、运行顺畅、链条完整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芝罘区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促进作用。

1.强化政治引领,做好顶层激励。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指导思想,学深悟透、认真落实,以上级各项部署为抓手,以定量指标完成为牵引,严格落实芝罘区知识产权资助政策,以政策激励创造,争取2025年全区有效发明专利达到2500件以上、年增长率10%以上,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长到13.87件以上、年增长率10%以上。

2.做强保护链条,提升保护效能。持续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执法力度,加强与公安、法院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力争3年建设期内专利侵权裁定、地理标志、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查办量有序增长;深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做好诉调对接,便利权利人依法维权;完善知识产权大宣传格局,营造更好的知识产权环境。

3.突出创造质量,提升运用效益。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抢注行为,将撤回非正常专利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重点;稳步推进万人高价值专利拥有量指标落实,以区域企业导航为导向,以企业贯标为抓手,大力扶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力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数年增长率10%以上。

4.优化服务体系,加强行业监管。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重点扶持专业化、市场化、复合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监管,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区域和产业能力,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整治引领,做好顶层激励

1.紧跟国家、省、市的大政方针。《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共同绘就了未来十五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芝罘区将始终以《纲要》和《规划》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准确把握思想内涵,坚持政治引领、服务大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落实为要、质量优先,不断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向好发展。

2.制定符合芝罘区实际的配套政策。印发了《烟台市芝罘区知识产权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每年区财政部门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资金配套。芝罘区将根据资助奖励效果,每年开展调研总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下步资助政策,突出重点资助项目和资助方向,发挥政策激励创造的导向作用。

(二)做强保护链条,提升保护效能

1.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不断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投入深度和执法广度,在保证商标侵权和假冒专利办案力度的基础上,加大在专利侵权裁定、地理标志等方面办案力度。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协同保护,立足企业需要,协同做好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法律指导各个环节快速联动的保护机制,使权利人敢于维权、善于维权、快速维权。加强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营造风清气正的知识产权环境。

2.深化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依托烟台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及法院诉前调解对接平台,汇聚各类保护资源,强化“一站式”维权服务,发挥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在维权领域中的专业优势,让专业律师积极参与维权援助,使维权工作处理有据、处置有度、快速有效。

3.完善知识产权大宣传格局。加快媒体融合,构建传播矩阵,创新传播内容、形式和手段,提高宣传效果,厚植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加强社会公众知识产权公益培训,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进党校、进学校、进社区,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办好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向全社会讲好知识产权故事。

(三)突出创造质量,提升运用效益

1.深入推进专利导航引领产业发展。注重专利导航项目对产业发展的导向作用,围绕全区重点产业,依托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或优质机构,探索形成“产业创新—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培育—高价值专利运用—产业发展”五位一体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全力争取省市产业专利导航项目3项以上、企业专利导航项目5项以上。

2.发挥地理标志助推产业发展作用。培育壮大地理标志优势企业,加快提升烟台葡萄酒、烟台苹果、烟台海参等一批地理标志知名品牌的影响力。采取“公司+商标(地理标志)+农户”等方式,延伸产业链,提升附加值,发展壮大产业规模,支撑区域特色经济发展。

3.实施区域商标品牌推进工程。强化商标品牌培育和运用,支持北极星、三环锁业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创新发展,鼓励企业参加中国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等品牌创建,推动“老字号”换发“新活力”。

4.推动知识产权贯标提质增效。推进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开展贯标有效性评价,将创新主体贯标前后的知识产权质量效益提升情况测评作为认证服务的必备内容。大力推广全国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在平台上选择具有有效性评价能力的认证机构,帮助创新主体建立完善和有效运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5.稳步推进万人高价值专利拥有量指标。鼓励战略新兴领域专利研发及10年以上高价值专利的维护,通过预审通道缩短芝罘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专利审批时限。继续深化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深化政银合作和银企对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积极促成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首贷”。大力扶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依托烟台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供需信息有效对接,鼓励免费或低价专利许可,推动高质量成果转化。

(四)优化服务体系,加强行业监管

1.打造高品质的知识产权服务生态。深入推进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代理行为,加强平台代理机构整治。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细分专业分工,在传统业务基础上转型升级,开展个性化高端服务。加大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支持力度,强化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和数据共享,依托烟台市知识产权服务协会,建立健全自律机制,积极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环境。

2.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制度及激励机制。建立“白名单”制度,将知识产权贯标企业和示范优势企业纳入质押融资“白名单”,选择信誉良好的银行机构全力保障“白名单”企业融资需求。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充分利用政府财政资金,遴选商业银行、保险机构联合设立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明确风险分担比例。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长效机制。

3.加大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培育引进力度。鼓励知识产权代理律师、专利代理师等知识产权服务从业人员获取资产评估等跨领域从业资质。鼓励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与高校毕业生对接,吸引毕业生到服务机构就业,落实“先上岗、再考证”政策,鼓励就业毕业生同步加强业务学习,尽早获取职业资格。

四、实施步骤与检查验收

(一)全面动员阶段(2022年8月—2023年1月)

全面动员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区建设工程,成立芝罘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区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局、公安分局、法院等明确各自职责、协同发力,并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意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开展攻坚阶段(2023年2月—2024年12月)

按照上级统一指导与部署,全面落实本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措施,并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完善,提高工作水平,实现工作目标。制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季度目标计划,继续将万人高价值指标和知识产权保护纳入高质量经济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按时梳理各部门工作内容和工作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全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区创建工作,及时协调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监督指导各部门单位抓好落实。

(三)巩固提升及验收阶段(2025年1月—2025年7月)

对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区有关要求,组织各相关部门单位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梳理完善验收材料,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试点建设。同时,全面总结创建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适时组织开展工作交流,推广先进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芝罘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统筹协调指导全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创建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检查知识产权工作,督促有关决议的执行;加强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经济发展的有机融合和互动,将万人高价值专利拥有量,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纳入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和高质量经济发展目标任务,进行统一管理和考核;建立定期汇报制度,争取上级部门的指导和支持,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持续深化芝罘区知识产权工作。

(二)政策保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学深悟透、认真落实。研究制定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相配套的政策文件,加强对全区工作的指导。配套强化知识产权运用促进机构支撑力量、资源投入、政策配套和人才培养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科技、人才、金融、贸易等方面政策的有效融合,形成工作合力,带动芝罘区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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