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20042631151/2022-0577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_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9-30
发布日期: 2022-09-30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十四五” 统一登记号: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芝罘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

日期:2022-09-30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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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烟台市芝罘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

烟芝政发〔2022〕7号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烟台市芝罘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目  录


前  言 6

第一章 建设基础与形势分析 8

第一节 区域概况 8

第二节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基础 9

第三节 形势分析 14

第二章 规划总则 16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6

第二节 规划原则 16

第三节 规划范围与期限 17

第四节 规划目标 17

第五节 建设指标 19

第三章 生态制度体系建设 24

第一节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24

第二节 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25

第四章 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27

第一节 提升水生态环境 27

第二节 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28

第三节 强化土壤风险防控 30

第四节 统筹改善海洋生态环境 30

第五节 强化噪声管控 32

第六节 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33

第七节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35

第八节 加强风险防控 36

第五章 生态空间体系建设 38

第一节 严格国土空间管制 38

第二节 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39

第三节 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 40

第六章 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42

第一节 促进生态产业融合发展 42

第二节 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46

第三节 完善能源结构调整 49

第四节 推动各行业清洁生产 51

第五节 实现园区循环改造 52

第七章 生态生活体系建设 54

第一节 构建中心城区发展新格局 54

第二节 生活方式绿色化 55

第三节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56

第八章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58

第一节 构建生态文明社会 58

第二节 发展生态文化产业 59

第九章 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61

第一节 工程内容与投资估算 61

第二节 效益分析 61

第十章 保障措施 64

第一节 组织领导保障 64

第二节 监督考核保障 64

第三节 资金统筹保障 65

第四节 科技创新保障 65

第五节 建设能力保障 66

第六节 社会参与保障 67



前  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擘画了“十四五”乃至2035年中国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为新时代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方向指引和行动指南。

山东省始终坚持实施绿色发展战略、走生态立省道路。近年来,山东省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生态文明建设新途径的探索持续加强,通过多种举措打造宜居的生态环境。烟台市作为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的前沿阵地,是“一带一路”重要战略节点,也是建设对外开放新高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对标国际一流的生态宜居城市,促进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力争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

作为烟台市的中心城区,芝罘区立足区位优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挖掘生态文明内涵,进一步解放思想、高点定位、加压奋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经济、社会、环境发展全局中,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等称号。

2022年,芝罘区政府以《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为依据,决定编制《烟台市芝罘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通过全面分析芝罘区生态文明建设现状与进展,评估芝罘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与主要环境问题,明确生态文明建设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研判分析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和重点任务,从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个方面,提出符合国家、省要求的目标指标体系,制定芝罘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提出《规划》落实的保障措施,对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第一章  建设基础与形势分析

第一节 区域概况

芝罘区地处烟台市主城区,东、东南与烟台市莱山区接壤,西、西南与烟台市福山区相连,西北与黄渤海新区毗邻,北、东北濒临黄海,与大连市隔海相望。全区总面积179.18平方公里,辖12个街道办事处和2个国家级园区,150个城市社区居委会。芝罘区作为全市的经济、文化中心,拥有丰富的旅游景点、历史建筑、商业中心、星级酒店等资源,也是大部分中央、省、部、委驻烟机构、科研院所在烟驻地。

境内交通发达,有沈海高速公路、荣乌高速公路、204国道、206国道等公路经过芝罘区境。主要的客运站有:北马路汽车站、烟台汽车总站、烟台港客运站、烟台旅游客运站、烟台港国际客运站。有烟台火车站,烟台港位于芝罘区境内,东北亚国际经济圈的核心地带,是中国沿海25个重要枢纽港口之一;是中国沿海南北大通道的重要枢纽和贯通日韩至欧洲新欧亚大陆桥的重要节点。

芝罘区地处北温带东亚季风型大陆气候区,年温适中,气候温和,季风进退有序,四季变化分明。芝罘区海域有全国最大的陆连岛—芝罘岛,除陆连岛外,大、小岛屿20多个。濒临黄海,山清水秀,气候宜人,是避暑纳凉、旅游观光之胜地,区内旅游景点17个,其中,国家4A级旅游景区2个,3A级景区7个。

芝罘区经济社会科技文化繁荣。2021年,全区生产总值(GDP)1097.20亿元,比去年增长8.6%。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62家,省级以上科创平台达到64个,五年累计实施各类科技项目220项、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300余人。医疗资源丰富,拥有医院9处。

第二节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基础

1.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严格落实

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和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印发《关于芝罘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省市细则。完善生态文明考核制度,印发《2021年度芝罘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办法》,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考核办法。积极推进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2021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9条,生态环境信息电子化率与公开率均达100%。全面实行“河长制”“湾长制”,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达到了100%。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印发《烟台市芝罘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高了全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2.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芝罘区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加大工业企业废气监控和治理力度,扎实开展扬尘专项整治行动,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高。积极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突发情况下水源地及水环境保护应急处置手段。制定《烟台市芝罘区入海排污口整治方案》(烟芝环委〔2021〕1号),推动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编制下发《芝罘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全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2021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持续保持100%。印发实施《烟台市芝罘区全面实行湾长制实施方案》,构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按照《烟台市芝罘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强化芝罘岛及其周边海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完成蓝色海湾整治修复行动,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改善。

3.生态空间格局优化接续引领

推进国土绿化工作有效开展。坚持全面实行林长制,多措并举,不断推进森林抚育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造林任务。加强森林防火,防治松材线虫病,建设公园绿地、休闲广场,绿化宜林荒山荒滩,提升林草覆盖率。

科学规划引领全域发展。建立“分区城市总规+18个片区控规”的城市规划体系,超前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有力保障全区未来15年发展空间需求。片区开发加速区域崛起。幸福新城、海上世界、芝罘仙境三大片区开发全面崛起,释放土地13244亩,总投资952亿元的36个重点项目正加快建设,完成投资190亿元,市区北部新的“城市会客厅”快步成势。

4.生态经济发展势头良好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新兴产业加快布局,优势产业提质发展,三次产业比重由2015年的0.74:25.36:73.9调整为2020年的0.79:19.5:79.71。2021年,第三产业总量和占比均稳居全市首位。各项经济指标始终走在全市前列,综合实力持续提升。推进高耗能行业限能,行业落后产能逐步退出,加快全区工业经济转型提质,并制定出台了《芝罘区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坚持创新、转型、提质导向,传统产业提档升级,冰轮集团入选山东省5G产业试点示范企业名单,中集来福士、宏远氧业2家企业荣获烟台市首届“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金奖,企业智能制造发展水平与基础不断提升。卧龙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园项目成功入选2018年度山东省绿色制造项目库,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宽温区高效制冷供热耦合集成系统和烟台旭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自动追日控制系统成功申报山东省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节能环保领域蓬勃发展。积极谋划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产业发展,开展研发项目,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激发新动能,2020年,全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到41.5%。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6.38件,荣获“中国知识产权领域最具影响力县域”荣誉。

海洋经济提质增效。芝罘区成立区委海洋发展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区的意见》,加快海洋产业新旧动能转换,力促海洋经济提质增效,先后组织实施了5个海洋牧场建设项目,不断壮水产品交易市场的规模,依托烟台中集来福士、宏远氧业等骨干企业,研发设计和制造多功能海洋平台、大型智能深海网箱、养殖工船、海上观光舱等装备,芝罘仙境、烟台海上世界等一批投资过百亿的重点旅游项目相继开工建设,亚洲最大的豪华客滚船“中华复兴”号已投入运营。

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建设涉海领域科技创新平台12家,申报“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5项,组织来福士开展“海洋工程智能化管加工平台研发及应用”项目研发,提升海工装备制造能力,支持中集来福士提升海上平台及高技术船舶研发、设计和建造水平,牵头组建深海产业发展引领平台,研发投产更多的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在全球海洋范围内打响“芝罘制造”的品牌。

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全方位、全过程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不断壮大工业节能技术能力,推动企业节能技改,实现企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加快园区绿色低碳化建设步伐,针对只楚园、卧龙园2个园区重点建设打造绿色节能项目,突出园区绿色节能项目示范性引领作用。不断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建筑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等方面的工作力度。

5.人居环境提质增效显著

芝罘区涉及1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外夹河饮用水水源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优良比例稳定达到100%。城区污水统一排入市管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城镇生活垃圾由烟台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绿色生活方式改善方面,芝罘区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民用绿色建筑比例100%。积极开展建筑节能改造,并印发《芝罘区2022年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并实施《芝罘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记账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通过强化宣传教育,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氛围基本形成。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2019-2021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100%响应绿色采购政策。

6.全民生态文明建设素养明显提升

通过开展绿色节能宣传教育活动以及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宣传月活动,调动了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同时提高了全民的生态文明素养。党政干部为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和工作任务新要求,区委组织部借助烟台网络党校平台,组织全区所有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线上学习,参训干部均完成每年至少50个学时的学习任务要求,参加率、完成率均达到100%。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参与度均达到90%以上。

第三节 形势分析

1.战略机遇

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阶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定力,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国家作出碳达峰、碳中和的国际承诺,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芝罘区作为山东半岛城市群重要板块,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中担任重要角色,始终坚持“芝罘上下锚定‘一核突破’战略目标,抢抓‘1+233’工作体系和‘12335’中心城区建设格局重大历史机遇,以城市更新率先突破,带动芝罘全域蝶变”。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经过多年的沉淀,新兴主导产业活力彰显、资源要素加快集聚、发展框架全面拉开,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为芝罘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奠定了良好基础。

2.压力分析

生态制度体系仍需完善。责任主体内生动力尚未有效激发,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海洋生态补偿制度需进一步落实,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的激励政策、约束机制和监管制度有待完善。

生态环境质量有待提升。污染物浓度起伏较大且O3浓度上升趋势未得到根本遏制,空气质量改善成效不稳固。河道生态流量难以保障,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提高。土壤污染执法监管和污染治理能力有待提高。近岸海域水质改善成效尚不稳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仍需加强。生态系统本底脆弱,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能力不足。环境风险专业应急技术能力和设备水平滞后,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发展不平衡。

生态空间格局仍需优化。城市更新速度较慢,产业融合和产城融合面临诸多制约,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有待进一步统筹融合。

生态经济发展水平有待提高。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主导产业不够鲜明,没有形成应有的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清洁能源的供应能力和利用规模偏低,能源清洁低碳化水平仍需提高,海洋产业链条短,海洋产业层次不高,海洋科技优势尚未充分发挥。

生态生活体系仍待健全。城市更新步伐较慢,城市功能形象亟需优化提升。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尚未普遍形成。

生态文化氛围仍需营造。海洋、开埠、葡萄酒等历史文化的生态内涵尚待挖掘,优秀传统文化与生态文化融合仍需加强。特色生态文化资源优势未得到充分彰显,活化利用形式不够丰富。


第二章  规划总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抓手,全力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严格执行胶东经济发展一体化发展先行任务,以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主题,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把握减污降碳总体要求,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全面彰显芝罘“生态范”“美丽范”。

第二节 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优化发展。严守生态红线,以区域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作为芝罘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硬约束条件,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与生态保护相协调,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产业升级,社会转型。坚持产业间结构调整和产业内结构升级并重、发展战略性新兴特色产业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并举,着力形成低能耗、低物耗、高附加值和高效率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动协同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把转变发展方式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不断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从源头上解决生态文明建设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以解决当前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抓手,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带动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党政主导,社会参与。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在组织领导、规划引领、资金投入、制度创新方面发挥主导作用。进一步强化企业生态意识和责任,努力降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强化公众参与,引导全民共建共享,形成建设生态文明的强大合力。

第三节 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芝罘区行政区域管理范围,包括辖12个街道(向阳街道、东山街道、毓璜顶街道、通伸街道、凤凰台街道、奇山街道、白石街道、芝罘岛街道、黄务街道、只楚街道、世回尧街道、幸福街道)和2个国家级园区(只楚园、卧龙园)。

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规划期限为2022-2030年;规划近期为2022-2025年;规划中远期为2026-2030年。

第四节 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规划围绕芝罘区建设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总体定位,通过努力奋斗,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发展,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基本健全,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模式形成规模,区域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高,公众生态文明意识显著增强,适合芝罘区转型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基本形成。

2.阶段目标

近期目标(2022-2025年):

按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标准,全面推进芝罘区生态文明建设,在政府、企业和公众三个层面上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完善制度机制、改善环境质量、优化生态空间、促进绿色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推广生态文明的道德观念、决策理念、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经过四年的创建攻坚,生态空间持续优化,生态安全格局确立,国土开发格局基本合理,产业发展格局得到优化,工业实现全面转型升级,生态农业不断发展,现代服务业规模快速增长,生态系统和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下降。循环型产业初具规模,生态市场繁荣、环境友好、资源高效与和谐稳定的社会面貌初步形成。

远期目标(2026-2030年):

在全面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要求的基础上,不断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推动生态文明制度更加完善,产业结构和布局持续优化,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安全格局不断巩固,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公众生态意识普遍增强,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理念深入人心。通过持续开展创建工作,使芝罘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位居全省领先。

第五节 建设指标

根据《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鲁环发〔2020〕1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芝罘区区域特色,确定芝罘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指标体系。规划指标包括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6大领域,共33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8项,参考性指标15项。



表1 芝罘区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

领域

任务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现状值

(2021年)

目标值

(2025年)

目标值

(2030年)

指标属性

责任单位

(一)

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1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制定实施

规划编制中,将于2022年9月发布实施

制定实施

制定实施

约束性

生态环境分局

2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约束性

区委办

3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20

32.06

33

34.5

约束性

区委组织部、区考核评价中心、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4

河长制

-

全面实施

全面实施

全面实施

全面实施

约束性

农业农村局

5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100

100

100

100

约束性

生态环境分局

6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参考性

生态环境分局

(二)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7

环境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比例

PM2.5浓度下降幅度

%

完成上级规定的改善目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88.5

16.1

89

1

90

1

约束性

生态环境分局

8

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

地下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

地下水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100

0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0

100

100

0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0

100

100

0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0

100

约束性

生态环境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

生态系统保护

9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57

64.15

64.2

64.25

约束性

生态环境分局

10

林草覆盖率

丘陵地区

%

≥40

21.59

21.59

21.59

参考性

自然资源局

11

生物多样性保护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外来物种入侵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

%

≥95

有效遏制

不降低

100

有效遏制;

芝罘区无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不涉及该指标

100

有效遏制;

-

100

有效遏制;

-

参考性

自然资源局

12

海岸生态修复

自然岸线修复长度

滨海湿地修复面积

公里

公顷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芝罘区近三年未开展相关工作,上级未规定相应管控目标

13

海岸整治修复*

公里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6.3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参考性

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四)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14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100

100

100

100

约束性

生态环境分局

15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建立

建立

建立

建立

参考性

生态环境分局

16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建立

建立

建立

建立

约束性

生态环境分局

(五)

空间格局优化

17

自然生态空间

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约束性

自然资源局

18

自然岸线保有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37.84

37.84

37.84

约束性

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19

河湖岸线保有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80.5

80.5

80.5

参考性

农业农村局

(六)

资源节约与利用

20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2.79

2.79

2.79

约束性

发展和改革局

21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5.53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约束性

农业农村局

22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9.7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参考性

自然资源局

23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比例

%

完成年度审核计划

100

100

100

参考性

生态环境分局

(七)

产业循环发展

24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秸秆综合利用率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农膜回收利用率


%



≥92

≥81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95;

芝罘区无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不涉及该项指标;

90

95

-

92

97

-

95

参考性

农业农村局

25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85

100

100

100

参考性

生态环境分局

(八)

人居环境改善

26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100(剔除地质因素、调水因素等影响)

100

100

100

约束性

生态环境分局

27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100

芝罘区无建制村,不涉及该项指标

28

城镇污水处理率

%

≥85

≥85

≥85

≥85

约束性

综合行政执法局

29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80

100

100

100

约束性

综合行政执法局

30

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的行政村比例

%

完成上年度的目标任务

芝罘区无建制村,不涉及该项指标

31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完成上年度的目标任务

芝罘区无建制村,不涉及该项指标

(九)

生活

方式

绿色化

32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50

100

100

100

参考性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3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运

-

实施

实施;

芝罘区无建制村,不涉及该项指标

实施;

-

实施;

-

参考性

综合行政执法局

34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80

100

100

100

约束性

财政局

(十)

观念意识普及

35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100

100

100

100

参考性

区委组织部

36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80

91.9

93

95

参考性

生态环境分局

37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80

92

92.5

93

参考性

生态环境分局


第三章  生态制度体系建设

第一节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守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加快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统筹协调管控制度,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各类海域保护线等,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完善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发展绿色金融,推进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完善芝罘区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和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和执法司法制度。

强化约束机制。完善污染物的排放许可制度,禁止无证排污和超标超量排污。健全碳排放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机制等制度体系,确保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建立责任追究,将生态效益纳入部门考核指标,加大环保考核权重。对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企业纳入全区失信企业名单,不给予任何扶持奖励政策。健全全区环境监测体系,完善水质、大气、土壤监测系统,定期发布各类环境质量参数,建立环境污染快速识别及报告的预警系统,确保污染事故及时处置。

深化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在依法明确各方监测事权的基础上,建立部门间分工协作,有效配合的工作机制,统筹开展覆盖环境质量、生态状况的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完善涵盖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气体等环境要素质量监测。统筹推进数字生态建设,健全智慧高效的环境监管平台,生态环境部门依托数字化成果,依法落实监管责任,完善执法、监察、督查机制,建立起督政与督企相结合、日常驻点监察、定期环保督察和“双随机一公开”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切实履行监管职能。

落实海洋生态补偿制度。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要求,芝罘区落实海洋生态补偿制度,对遏制海洋生态环境恶化、提升海洋生态系统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按照“保护者受益,损害者赔偿”原则,根据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和同比变化情况,由上级给予芝罘区奖励或向市级上缴赔偿资金,包括海域水质补偿(赔偿)资金、入海污染物赔偿资金和海岸带生态系统保护补偿资金。

第二节 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区委区政府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为抓手,统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重要任务的监督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对相关专项考核进行精简整合,促进环境治理的开展。

建立环境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企业推进环境治理的激励机制,引导企业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和环境信息公开,形成企业推进环境治理的内在动力和压力。全面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通过组织培训、微信答疑、一对一指导等方式加大企业帮扶力度,提升企业持证、按证排污意识。依托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作为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的依据,推动企业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加强证后执法监管,对持证单位执行报告上报、自行监测落实、台账记录准确完整等情况进行核查。

加强环境社会互动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环境社会互动机制和平台,预防和化解环境矛盾。建立政府、企业、环境专家、非政府机构等利益相关方参加的环境社会对话机制,加强沟通理解,增强合作。与地方环保社会组织和媒体建立定期联系机制,有利于生态环境部门定期了解地方生态环保工作进展和问题,与全社会一起寻求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

形成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政府网站、电子邮件、两微平台等举报通道。完善举报反馈机制,制定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第四章  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第一节 提升水生态环境

强化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采取“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管理、水生态”五位一体综合措施,综合统筹水库下泄流量、湿地净化再生水补水,保证河道生态流量,制定“源头削减-过程拦截-末端治理”综合措施严控污染下河,建设生态廊道、营造湿地等自然河道栖息地,恢复生物多样性,引入智慧技术提升流域管理水平。强化流域污染联防联控,加强与相邻区(市)跨界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

强化涉水工业污染治理。强化芝罘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的应用,优化涉水行业企业空间布局,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严格执行山东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加强全盐量、硫酸盐、氟化物等特征污染物治理。加强农副食品加工、化工、印染等行业综合治理,推进淀粉、肉类及水产品加工、印染等企业清洁化改造。加大现有工业园区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管网排查整治。

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全面开展城镇排水管网排查和系统化整治,着力解决出户管错接、混接现象,部分管道老旧,且重现期不满足规范需求以及西郊区片现状排水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实施节水行动,2030年,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3%以上。

积极开展美丽河湖建设。以芝罘区政府为责任主体,以外夹河为统领,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等要素,精准识别主要问题症结,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建设一批美丽河湖,推动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使人民群众直观感受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治理成效、河湖之美。按照要求有序推进美丽河湖建设,积极打造美丽示范河湖。

第二节 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开展PM2.5和O3污染协同防控,推动城市PM2.5浓度持续下降,有效遏制O3浓度增长趋势,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为重点,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强化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大力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扎实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排查整治行动,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领域为重点行业,督促采取深度治理措施,建立完善源头替代、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的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控制体系,建立重点时段VOCs重点企业减排清单,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完善VOCs企业原辅材料台账。

推进扬尘精细化管控。全面加强各类工业企业料场堆场、港口码头等扬尘精细化管控,强化堆场封闭、防风抑尘和环保管理要求,采用防风抑尘网、使用封闭料场、喷淋等措施抑尘。港口码头散货堆场应全部硬化,并根据需要设置防风抑尘网、抑尘墙等防尘屏障,采取洒水、喷淋、喷雾、严密苫盖、喷洒抑尘剂等扬尘控制措施。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六项措施”,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严控道路施工扬尘污染,长距离线性工程施工,要合理实施分段施工。凡未按照要求落实扬尘管控措施的,一律停工整改、依法处罚,不良信息纳入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市场主体“黑名单”。应用卫星遥感等手段加强对裸地和拆迁地块的监控,采取绿化、硬化、清扫等措施及时整治裸地扬尘,及时整治裸地扬尘。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加强源头管控,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格执行国家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淘汰或更新升级老旧工程机械,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基本消除未登记、未监管现象。采取人工抽测模式,加大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达标监管力度,加强施工场地及园区等作业场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市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管控要求,禁止达不到现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作业。

提升机动车污染防治水平。严格执行国家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强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的环保达标监管。严格执行汽柴油质量标准,加大执法力度,取缔黑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严厉打击制售劣质和不合格油品等违法行为。2025年年底前,储油库和年销售汽油量大于3000吨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第三节 强化土壤风险防控

加强空间布局管控。协同防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规划土地用途。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禁止在居住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等单位周边新(改、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项目。

防范新增土壤污染。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拟开发为农用地的,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

有序推进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强化用地准入管理和部门联动监管。探索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模式。积极探索污染地块“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推广绿色修复理念,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过程二次污染防控。健全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地块的过程监管和后期管理机制。

第四节 统筹改善海洋生态环境

健全陆海统筹机制。坚持海陆统筹、河海共治的海洋污染防控机制,建立近岸海域水质—入海河流断面—陆域污染源响应机制。落实海湾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强化陆海一体化生态环境监管,持续开展“净滩行动”,强化常态化巡查。加强入海污染控制,全面开展入海排污口整治,按照“一口一策”工作原则,全面完成入海排污口整治任务,加强入海排污口设置备案管理,建立入海排污口分类监管体系。加强海域污染防治,开展渔港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加强含油污水、洗舱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管理,提高渔港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水平。优化近海水产养殖布局,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重点抓好崆峒实业田园型、隆海游钓型等海洋牧场规划建设,分步创建省级、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促进渔业结构转型升级。严格控制围填海,全面贯彻落实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加强海洋倾废管理,推进套子湾、芝罘湾等重点海湾环境综合整治。

提高海洋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按照上级要求完善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加强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建设,提高海洋动态监管能力,提高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域综合管理和海洋生态文明服务保障水平。完善海洋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加强灾害关键预警预报技术应用,提升海上突发环境事故应急能力。严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逐步完善奖优罚劣的海洋环境生态补偿机制。

加强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主动对接全市“仙境海岸”总体规划,大力推进海岸线生态整治修复,高水平推进滨海西路防护林修复工程,构造沿海生态海岸线,确保自然岸线保有率不减少。积极开展海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海岛生态、自然景观和原始地貌的保护,探索创新海岛保护体制机制,着力推进海岛旅游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环岛慢行道、户外运动小栈等基础设施。

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配合开展海洋污染基线调查,实施海岸带和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评估。划定珍稀濒危的海洋哺乳类、鸟类等海洋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逐步恢复适宜海洋生物迁徙、物种流通的生态廊道,对海洋生物栖息地进行保护修复;对未纳入保护地体系的珍稀濒危海洋物种和关键海洋生态区开展抢救性保护。严格执行伏季休渔制度和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推进重点海域禁捕限捕;加强崆峒列岛刺参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增殖保护品种的种质资源。推进海洋牧场建设,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海洋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促进海洋生物资源恢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五节 强化噪声管控

落实《烟台市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方案》,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加强交通、工业企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等重点领域噪声管控。交通噪声污染防治,优先发展绿色公共交通,实行道路网格化管理,综合采取路面降噪改造、加设隔声屏障等工程措施,减小交通噪声污染。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工业噪声污染源头控制,合理规划和调整生产空间布局,强化居民集中区工业生产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噪声“三同时”验收管理。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建筑施工阶段的噪声排放必须符合国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禁止超标扰民的施工方式,加大建筑施工噪声夜间巡查力度。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声环境保护意识,减少居民区房屋装修、家庭娱乐、广场舞等活动对周边居民的噪声污染。

第六节 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统筹“山水林田湖海”系统治理。实施森林、湿地、海岸带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加强重要生态廊道建设,推进区域绿色生态治理,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完善林长制,持续深入推进国土绿化,加强防护林、水源涵养林建设和退化林修复,提升森林质量;加强河流、湿地保护和恢复,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强化湿地用途管制和利用监管。规划到203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有效保持,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改善,自然岸线保有率保持37.84%。

推进城市生态系统修复。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山、海、河、岛生态要素修复,彰显山海城市特色。实施城市河湖生态修复工程,系统开展城市河湖、湿地、岸线等治理和修复,高标准推进城市水网、蓝道和河湖岸线生态缓冲带建设,恢复河湖水系连通性和流动性。持续深入推进城市增绿和绿化品质提升,科学规划布局城市绿环绿廊绿楔绿道,构建多层次城市公园体系,加强城郊绿地、绿化隔离地及城市绿色生态屏障等建设,完善城市绿地体系,切实优化城市空间环境品质。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贯彻落实国家和山东省、烟台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要求,配合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配合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配合开展陆域和海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统筹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加强国家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原生境的保护修复,连通重要物种迁徙扩散生态廊道,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推进森林资源保护。严格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除治,常态化做好森林抚育和护林防火。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培育,通过优化结构、树种更替、补植补造、抚育间伐、退化修复等措施,促进森林生态系统正向演替和功能提升,提高森林质量。做好各项森林病虫害防控工作,确保现有森林资源充分保护。整体提升森林健康水平,推动森林资源永续发展。

实施生态系统保护成效评估。加强动植物检验检疫,建立外来物种入侵预警机制,减少外来物种对渔业资源和野生动植物的负面影响,保护生物资源的原生性和多样性。组织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成效自评估,工程实施主体在实施修复全过程中,开展生态质量、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监测。强化评估结果综合应用,将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成效评估,生态质量、环境质量监测评估结果,作为相关财政资金分配重要依据。

第七节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积极开展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根据国家、山东省的要求,烟台市作为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二氧化碳要率先达峰,芝罘区应积极响应。严格落实《烟台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实施以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明确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强化各领域各层级的贯彻落实。建立绿色低碳发展长效机制,采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生产环节工艺绿色化、清洁化,实现工程性减排。

加强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控制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坚持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加强重点用能管理,严格控制新增煤电项目,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加快现役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推进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推进生物质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多元化利用,加强工业余热资源开发,提高非化石能源占比。控制工业过程二氧化碳排放。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有效控制火电、建材、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推进工业余热回用、智能化控碳等相关低碳技术示范应用,加大对二氧化碳减排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扶持力度。控制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大力发展低碳交通、低碳物流,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公交车、公务用车新能源车辆比例,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建材,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加强气候变化风险评估与应对。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识别气候变化对敏感区水资源保障、粮食生产、城区环境、人体健康、生态安全及重大工程的影响,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健全政府、企业、社区和居民等多元主体参与的适应气候变化管理体系,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第八节 加强风险防控

加大环境风险源排查力度。开展环境风险源滚动调查与评估,全面查清人群聚居区、饮用水水源地、跨境河流等敏感区域和涉危险废物、重金属企业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提出综合防治方案。对环境风险等级高的隐患点实施重点治理和防范,局部实施环境安全避让和搬迁。对使用和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工业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和重点管控。

严格环境风险预警管理。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水环境风险隐患。建立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预报预警机制。加强对医疗废物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及时发现和防范苗头性风险。强化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卧龙、只楚等工业园区基本建成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完善环境风险应急响应体系,健全防范化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和应急准备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应急准备与响应,分类分级开展基层环境应急人员轮训,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环境风险应对能力。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建立与防控环境风险需求相匹配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与应急处置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与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分类管理制度,加强辐照、探伤等高风险活动辐射安全监管。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加强现场监督监管能力,实现所有涉源单位从严监管“全覆盖”。按照工作部署开展清库工作,确保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到100%。修订辐射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重点做好应急队伍、现场检测设备、处置设施和防护装备保障。完善核与辐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辐射应急物资的统一监督管理。强化区域性、专业性、模块式应急演练,提升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实战化水平。


第五章  生态空间体系建设

第一节 严格国土空间管制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全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构建区域协调、陆海统筹、城乡融合的国土空间格局。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要求,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全面落实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以城市化区域为主体形态,以生态功能区为支撑,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保证生态功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生态保护红线以外的生态空间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市化开发。

强化耕地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限制污染型企业进入农产品主产区,严禁有损自然生态系统的开荒以及侵占水面、湿地、林地等的农业开发活动。推广有机肥替代、高效节水等绿色发展模式,持续推动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加强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加大对土壤酸化、重金属污染和农药残留耕地改良修复力度。

完善“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严格按照《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划定结果,实施差异化、精细化的生态环境管控。在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在重点管控单元,应优化空间布局,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一般管控单元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加强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的重要依据。

第二节 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构建生态安全格局。维护芝罘区“三屏一廊”蓝绿成网的生态安全格局,全面提升生态安全屏障质量,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维护生态安全。筑牢“三屏”生态安全屏障。筑牢北部以烟台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为核心和中部、东部以国家级公益林为核心的生态安全屏障,重点加强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一廊”生态廊道建设。依托外夹河流域构建生态廊道体系,全面落实水资源保障和水源地保护要求,重点保护恢复河道生态系统及功能、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和开展流域生态环境的整治与修复、特色景观塑造与提升工程。统筹推进夹河、勤河、横河、区河流域生态修复和景观绿化,打造城市高品质生态廊道。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构建“北部快速成势、南部拓展提升、西部加快崛起、东中部重塑优化”的城市发展新格局,推动城市功能和品质跃升。北部快速成势,抢抓市委、市政府北部滨海一线管理运营体制调整的重大机遇,加快推进幸福新城、海上世界、芝罘仙境3个重中之重片区建设,全面塑造北部滨海黄金岸线魅力形象,打造山东文旅新高地、烟台文旅新支点。南部拓展提升,抓住高铁新区建设的机遇,按照“治水、塑景、兴城”三位一体的思路,加快启动勤河综合开发,统筹抓好河流综合治理、岸线景观塑造、高端产业植入、功能配套完善等工作,打造全市沿河开发建设样板,带动建设现代化南部新城。西部加快崛起,重点加快夹河东岸开发建设,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向城区西部布局,在夹河沿线崛起新的经济增长极,打造“山水相依、产城融合”的智慧生态新城。东中部重塑优化,全方位加快老城区有机更新和产业迭代升级,加大历史遗留问题区片破解力度,积极融入新兴发展业态,使老城区焕发出新活力。

第三节 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

推动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类型、范围及分区,强化自然保护地体系整合优化。大力推进烟台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烟台崆峒列岛省级自然保护区、山东芝罘岛群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山东烟台山国家级海洋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进一步提升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水平。加快整合归并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开展自然保护地类型范围及分区划定、总体规划编制、保护地勘界立标等工作,科学划定保护地边界和功能分区,有效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到2025年,基本形成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到2030年,确保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

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自然保护地内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分区分类开展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连通重要生态廊道,促进重要栖息地恢复和废弃地修复。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将自然保护地的监管工作纳入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开展常态化监控,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加强保护区监测,制定科学、合理的监测规划,充分利用保护区科研监测设施,加强对保护区资源、环境及开发利用活动影响的监测,并及时将监测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有针对性的加强保护区管理。


第六章  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第一节 促进生态产业融合发展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使现有的162家高新技术企业,64个省级以上科创平台,科技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实现创新成果持续涌现,推动各类科技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万人发明专利。深入实施“芝罘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育力度不断加大,持续引进和培育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有效动力支撑。

推广智慧应用服务。围绕智慧城市、数字政府、智慧园区等建设,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城市大数据应用场景和城市大脑应用场景建设,培育一批智慧应用服务企业,提高城市治理智能化、精细化水平,拓展智慧应用生态。

加快建设改革创新先行区。与时俱进深化改革,围绕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出更多改革新举措,打造富有成效的芝罘改革经验,持续增强改革发展动力。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统筹推进园区、企业、“放管服”、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释放改革更大红利。聚焦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既激发市场活力、把该放的权放到位,又实现有效的政府监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推进科技自立自强,梯次培育高素质创新型企业集群,集成打造一批高端研发平台,持续强化与高校院所的合作交流,精准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健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全面增强创新驱动发展的实力和水平。

瞄准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大力培育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加大高端优质项目的招引力度,抢占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制高点。重点发挥特色楼宇和产业园区的承载功能,大力招引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产业龙头,以及适合在中心城区发展的“高、精、尖”都市工业项目,延伸拉长、做粗做强产业上下游链条,着力打造出一批动力强劲、优势明显的产业集群,推动全区产业发展总量规模、质量效益全面提升。加快建设高端产业集聚区。全面构建竞争力强劲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商贸服务、金融产业、海洋经济等传统优势产业向更高水平转调升级,扶持相关骨干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提升规模质量,确保产业优势始终走在省市前面。

加快催生新的服务业态和消费热点。深挖张裕、三环、北极星等老字号品牌消费潜力,积极探索“老字号+潮玩”消费新业态,与潮流结合,颠覆传统思维进行产品形式创新、销售模式创新,挖掘年轻消费力。积极培育“首店经济”“直播经济”等消费新增长点,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

实现商贸服务新突破。顺应多样性、个性化消费趋势,坚持精品化、特色化、便利化发展方向,不断提升服务品质,以质量提升品牌影响力,以品牌拓展市场空间。高标准布局商业聚集区,培育提升以芝罘湾-南大街商圈为引领的烟台城市级核心商圈,加快发展北部幸福新城、南部新城2个区域消费商圈。放大振华、万达、大悦城等骨干企业辐射效应,加快建设烟台大商城市乐园、吾悦广场、阳光100二期等一批大型商贸综合体,优化业态和品牌组合,积极引导企业争创省级、国家级品牌,保护和发展“老字号”商业品牌,提升中心城区时尚、品质形象,打造胶东地区高端商品消费中心。加快特色街区建设,优化整合朝阳、所城等资源,推动朝阳、所城等街区申报省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着力打造浓缩烟台历史、彰显城市文化、展示城市物产、独具烟台特质的高品质特色商业街区。充分挖掘夜间消费资源,规范化建设一批夜间经济示范点,繁荣“夜游、夜娱、夜宴、夜购”等夜间消费业态,将海港路中心商贸区、芝罘仙境、海上世界打造成全市夜间经济地标性品牌项目。面向大众培育更多更快捷的便民消费,在社区大力发展便利店、折扣店等业态,加快引入7-ELEVEN等品牌连锁便利店,构建15分钟便民消费圈。到2025年,全区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达到700家以上,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800亿元以上。

繁荣发展夜间经济。加快培育发展主题街区和夜间经济示范点,建设一批特色街区,打造万达广场、朝阳所城等区片夜间消费集中区,擦亮“夜游芝罘”品牌。依托邮轮母港与游艇码头建设,积极开发芝罘湾海上旅游线路,打造“海上芝罘”旅游品牌。鼓励商场超市适当延长营业时间,组织开展折扣、满减、团购、抽奖等系列促销活动,大力开展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进一步提高居民消费意愿。积极落实强制带薪休假制度,扩大节假日消费。

着力打造海洋经济。构建三次产业融合、开放多元的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模式,不断积聚壮大海洋经济新动能。一是突出中集来福士芝罘岛基地主体地位,整合优质资产,开展战略重组,做大海工装备总部经济。以关键共性技术、前沿技术研发和核心设备国产化为突破口,瞄准海工装备制造重点技术瓶颈,着力提升海工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水平,全面推进中集来福士“梦想号”海底钻探船项目,打造深海钻探“大国重器”;以创新市场应用场景和链条延展为抓手,支持骨干企业不断拓展深远海发展空间,积极推进中集来福士“百箱计划”深远海智能网箱海洋牧场项目,实施“海洋综合平台+渔业”“海洋综合平台+旅游”计划,实现海工装备与渔业、旅游业等产业跨界融合发展;在机械配件、工业设计、技术咨询服务等领域树立“专精新特”品牌,实现对国内外高端海工人才、关键技术、管理和资本等要素的全面聚集,培育海工装备制造全产业链集群,打响世界海工装备“芝罘制造”品牌。二是采用先进加工技术进行全值化、高值化深度开发。推进水产品向精深加工转型升级,培植壮大海和食品等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重点推进海和海洋产业研发科技园等项目建设,拓展水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积极开发海洋功能食品、水产休闲食品等产品,提升水产品加工附加值,做大做强水产品加工业。三是推动海洋渔业向更高层次发展。突破发展现代海洋牧场,实施蓝色种业工程,大力发展海洋牧场和底播增殖,加大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开发和优良品种培育力度,加强省级刺参原种场建设,抓好海参、牡蛎、扇贝等渔业主导品种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建设“海上粮仓”。扩大互联网在水产品销售中的应用,壮大海中宝、九田、海参大厦等水产市场规模,打造全国知名的水产品交易基地。到2025年,全区海洋产业产值力争达到800亿元。

第二节 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高品质建设芝罘仙境。加快崆峒岛、烟台山、芝罘湾、朝阳街、所城里“五位一体”开发进程。整体打造崆峒岛及周边岛屿,加快崆峒胜境项目建设,保护好海草民居、小学旧址等古建筑,深度挖掘历史文脉,将片区打造成山东文旅新高地、烟台文旅新支点,充分发挥“网红打卡地”的带动作用,实现芝罘区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的协同发展。

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全方位推动文化旅游与城建、海洋、商贸、健康等各领域融合渗透,培育集山、河、海、岛、城、游、购、娱于一身的大融合旅游产业链,加快构建烟台特色、芝罘优势的现代文旅产业发展体系。成立芝罘区文旅集团,创新推动文旅产业发展。重点依托东起东山宾馆、西到夹河入海口,全线贯通芝罘的55公里滨海黄金海岸旅游轴线,发展独具特色的“岸上、岛上、海上”深度游、观光游、度假游,高品质打造芝罘湾都市休闲核。强化旅游“核心吸引物”引领作用,整合海滨及海岛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海洋垂钓、潜水、冲浪、帆船赛等类型多样的海上旅游产品和活动,着力建设海上世界旅游新地标项目,积极开发芝罘湾海上旅游线路,做活“岸上观海”“海上看城”文章;加强崆峒岛保护性开发,发展戏水、赶海、海岛度假等旅游产品,深度开发海岛游;依托朝阳街、所城里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打造展现烟台开埠文化、胶东民俗文化的高品质文化旅游综合体;抢抓“以水兴城、携河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夹河东岸生态开发,打造市民近郊生态休闲旅游首选地。对区内A级旅游景区、历史遗迹、文化创意、娱乐购物等旅游资源进行全方位整合包装,打造半日游、一日游、二日游等精品旅游线路。

持续完善会展服务。坚持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方向,聚焦服务于产业发展、贸易促进和城市营销,培育壮大会展经济,助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和国际滨海强区建设,努力把芝罘区打造成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会展之城。加快会展场馆建设,提升大型会展承办能力,推动会展商务和会展旅游融合发展,构建集展览、会议、食宿、购物、商务、文化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新型会展商务区。加强对烟台金诺会展、烟台汽车商会、烟台天方国际会展等企业的扶持引导,大力引进国际国内知名会展机构,提升策展办会能力。多渠道搭建会展平台,引导支持会展机构举办品牌展会,积极申办、争办国际国内大型专业展览(节会)活动,培育打造区域性会展品牌。借助老字号企业博物馆、体验中心等设施,促进会展、旅游、文化融合发展。到2025年,年展会数量突破15个,展览总面积突破30万平方米。

加快发展总部楼宇经济。坚持把总部经济作为产业发展主攻方向,把楼宇作为培育总部经济的主要载体,不断创新机制、配套政策、完善服务,激发楼宇经济新活力。提升楼宇发展品质。高标准做好楼宇规划定位,以“转型、提质、增效”为目标,围绕总部楼宇搭建产业链条,有针对性地引导关联行业总部企业向同一楼宇聚集,吸引相关配套企业集中布局,实现“打造一幢总部楼宇、带动一批关联企业、形成一个产业集群”,推动向“楼宇+总部园区”综合体形态发展,打造出一批特色化、专业化总部楼宇。提升楼宇产出效益。制定出台加快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支持本土总部企业做大做强,引导将其研发设计、品牌推广、财务结算等环节向楼宇布局、向高端升级,形成特色聚集效应。下大力气抓好闲置楼宇启动利用,通过政策激励、资金补贴等方式,吸引国内外企业集团区域性总部、研发总部、营销总部等入驻楼宇,全面提升总部楼宇层级、提高单位面积税收产值。力争到2025年,楼宇经济税收突破25亿元,税收过亿元楼宇达到10幢。

做优做强海工装备制造业。以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信息化物联网等智能设备为支撑,科学布局现代化海洋牧场。重点支持中集来福士在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领域取得突破,自主优化大型装备设计总装方案,加快海工装备国产化进程,以海上平台建造供应链需求为导向,引进培育核心装备和关键零部件企业,做大做强高端海工装备产业链,不断壮大海工装备制造集群,到2023年,全区海工装备产值突破80亿元。中集来福士等建造的“蓝鲸1号”半潜式钻井平台等“大国重器”频繁惊艳世界海工装备领域;交付使用的全球最大、最先进的深水养殖工船、“海上花”海洋牧场等高端海工装备,推动传统渔业转型升级。

强化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支持中集来福士、宏远氧业等骨干企业创新发展,研发设计和制造多功能海洋平台、大型智能深海网箱、养殖工船、海上观光舱等装备。依托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平台,开展项目研发,推进海洋高端装备和高技术船舶产品及配套设备的自主化、品牌化。以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为突破口,不断提高产业发展层次、质量和效益。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以专家咨询、技术转让、共建技术研究中心、共同研究开发、委托研发、成果转化实施等多种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合作与交流,建立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共同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以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海洋产业发展。突出重大海洋科技创新项目引领,集中实施高端海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海水利用等重大海洋科技项目,推动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增强海洋产业发展新动能。

第三节 完善能源结构调整

推进调整能源结构。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治理,建成区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实施生物质锅炉综合整治,建成区内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或淘汰,建成区外采用生物质专用锅炉,配备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其他高燃物燃料。加强煤质监管,鼓励采用低硫分低灰分优质燃煤。加强能源双控,抓好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工作,强化能评项目节能竣工验收制度,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推进风能、潮汐能等多能共进、综合利用,形成功能齐备、多能共进的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格局;深入推进国家清洁能源发展示范基地建设。

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推动节能技术改造,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引导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坚持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并重,采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生产环节工艺绿色化、清洁化,实现工程性减排;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活动,依法强化污染源监测管控,实现管理减排。发展绿色建筑,组织实施节能环保型建筑示范项目,推进公用设施和居民住宅节能改造,推广使用高效节能设备和产品。

坚持需求牵引和战略导向。推进材料先行、产用结合、突破核心技术、实施创新工程,抢占新材料领域未来竞争制高点。依托美尔森石墨、金润核电等骨干企业,聚焦石墨、防火材料等领域,打通“聚链成群”的关键环节,引进产业链配套企业和补链型创新成果落地芝罘。加快推进奥森碳系列新材料产业园、联东U谷•芝罘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组织联合域内外企业、研究机构集中力量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开发系列碳纤维配套产品,积极培育配套轨道交通装备、汽车制造、医疗器械等领域的碳纤维新材料核心零部件产业链。借助石川密封、凯实工业、银河新材料等骨干企业发展基础,聚焦研发、生产、储存、供应、销售等各个环节布局企业,逐步完善产业链条和体系,积极招引石墨烯、碳纳米、氢能源等新兴材料集聚发展。

第四节 推动各行业清洁生产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引导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坚持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并重,采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生产环节工艺绿色化、清洁化,实现工程性减排;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活动,依法强化污染源监测管控,实现管理减排。发展绿色建筑,组织实施节能环保型建筑示范项目,推进公用设施和居民住宅节能改造,推广使用高效节能设备和产品。

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严格执行产品能效、水效、能耗限额、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标准。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能量系统优化、节能技术改造等重点工程。落实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能耗”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企业清洁生产领跑行动,提高清洁生产对碳达峰贡献度。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制度。

加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限期淘汰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推进形成以绿色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园)为平台,以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为重点的绿色制造体系。积极推进塑料制品、印刷包装等行业循环化改造,以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构建循环产业链、完善基础设施和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为抓手,形成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能循环的现代产业体系。引导支持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等绿色认证。积极推进工业循环技术的推广和运用,在重点企业组织实施循环经济改造工程,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废弃物最终处置量。规范发展再生塑料、再生纤维等资源再生利用产业,扶持建设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等静脉产业项目,建设专业处理工业固废、城市污泥、报废汽车、电子废弃物等废弃物的静脉产业园,建设省级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

第五节 实现园区循环改造

创建绿色示范园区。深入实施“链长制”,坚持链长领建、链办推动、链主牵引,着力构建产业垂直生态体系。推动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积极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生态设计和绿色制造研发应用,在重点行业推广先进、适用的绿色生产技术和装备。以更快速度推动园区崛起,以只楚、卧龙园区为抓手,立足环境承载力,引进“环保管家”服务,提供定制化、全产业链的第三方环保服务,实现园区污水精细化、专业化管理,创建绿色示范园区。

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按照“一个产业集群、一个科创平台”的思路,加快建设明石创新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省级科创平台,鼓励冰轮集团、鲁银药业等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构建多层次创新平台体系。加强基础研究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发挥好区内海军航空大学、鲁东大学等高校科研优势,依托烟台新旧动能转换研究院等科创平台,吸引更多高端团队和企业入驻,突破“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加速实现产业化应用。培育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大力招引“国字号”实验室、设计院、科研中心落户芝罘,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聚焦“引领创新、带动产业、辐射区域”,沿夹河东岸加快布局高端科创园区和创新型项目,规划建设创新要素高度聚集的“夹河科创带”。

大力开展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提高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水平,鼓励建设中水回用系统、余热回收利用系统等循环利用体系,全方位推进再生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构建体系完整、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体系,推进厨余废弃物规范化管理和资源化利用,集约节约利用能源资源。完善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城市雨污分流,雨水入河,污水入管,提高再生水利用水平。


第七章  生态生活体系建设

第一节 构建中心城区发展新格局

加快老旧小区改造。以城市更新为主抓手,加快推进老旧小区修缮、更新。对筛选确定的95个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分期分批进行基础修缮改造。统筹推进“基础类、提升类、完善类”三项工程,有序修缮改造社区道路、管网、楼体等基础设施。重点围绕幸福新城及夹河沿线58.3平方公里范围和老城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打造宜居宜业宜游、活力十足的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

开展全域绿化行动。实施全域绿化提升攻坚行动,着力推进山体、通道、水系、岸线等重点区域绿化,实现生态修复和景观打造的有机统一。全面落实林长制,加强森林抚育工作,做好各项森林病虫害防控工作,确保现有森林资源充分保护,到2025年,全区森林抚育面积达到可抚育公益林面积的40%以上,推动森林资源永续发展。强化城区绿色覆盖,开展大规模绿化行动,实施“增绿添绿”工程,对辖区内主次干道开展“添绿”行动,统筹推进“三小绿地”、大型生态绿地、交通绿地和居民区绿地建设,构建点线、组团结合的立体景观体系,提升城区绿化品质。

推进低碳城市建设。有序推进低碳城市建设。以绿色芝罘建设为目标,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格局,打造省内一流的低碳宜居示范区环境。以建设低碳生态文明创新城市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普及低碳生活方式,全面构建低碳化社会发展模式。继续促进低碳生态环境建设,提升碳汇能力,打造低碳人居环境。全力推进城市发展一体化先导示范区建设,实现城市全覆盖的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二节 生活方式绿色化

倡导绿色采购。芝罘区严格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要求,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按照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实行品目清单的形式管理,全面推广政府绿色采购产品。到2025年,政府绿色采购比例始终不低于80%。

大力推动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发展。深入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芝罘区依据省市级要求,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和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及其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结合全区清洁取暖、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动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应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行绿色施工技术,大力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开展绿色建筑、绿色社区、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创建行动,深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探索推动绿色化改造,到2025年,城镇新建民用绿色建筑比例100%。

持续巩固垃圾分类成果。构建区、街、居三级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加快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面塑造靓丽整洁、文明有序城市环境。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因地制宜设置可回收物投放点,合理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强化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等终端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全区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2022年底,全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市区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5%。

第三节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持续提升城市基础承载功能。深化“市区一体、共建共享”理念,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区域范围内的市区城建重点项目。加强市政路网建设,进一步优化路网结构。统筹抓好水电暖、水体治理等管网设施改造提升,实施雨污分流排水工程,积极推进新建、改建、扩建排水工程与市级管理排水管网并网一体,辖区露天河沟渠整治工作,实现规范长效治理。持续提高公共服务配套能级,高标准抓好社区场所、集贸市场升级改造,高水平建设烟台全民健身中心等文体活动场所,高质量打造一批社区食堂,为市民生活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大力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深入研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律,结合区情,制定芝罘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机制,大力协助运营企业对接合适场地,科学布局,加快各类公用、专用充换电站建设步伐,更好地满足群众充电需求。

构建便捷城市交通体系。优化路网体系布局,构建“两纵五横”交通体系,形成“分区+走廊”的交通组织模式。强化微循环,整合支路街访路。全面对接烟台轨道交通建设,配合做好站点配套工程建设。加强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积极推进社会力量投资参与建设公共停车场,增加停车供给,鼓励停车设备共享,引入智慧停车平台,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建设慢行网络。结合城市建设和环境改造工程,建设舒适和环境良好的慢行网络,全面完善行人交通设施,改善步行条件,非机动车道标明标识,新建道路应规划自行车道。


第八章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第一节 构建生态文明社会

全方位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把生态文明纳入党政干部教育培训、考试、竞职的内容,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教育常态化。利用社区各类设施,积极向居民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加强对芝罘区高校、中小学生态文化教育,编写一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通俗教材,把生态文明有关知识和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倡导生态文明行为。倡导生态文明行为,牢固树立人人都是生态文明建设者的理念,构建生态文明价值体系。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凝聚民心、集中民智、汇集民力,让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推动全社会形成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强化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芝罘区图书馆、芝罘区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开展“五送六进”文化惠民活动、“艺术芝罘”公益美育行动。持续开展“送文化进社区”系列活动,推进“一社区,一品牌”,扶持社区群众自建文化,推动广场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基层群众文化繁荣开展,增强社区文化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第二节 发展生态文化产业

完善生态文化品牌建设。着力创建“爱来芝罘”文旅品牌。围绕深化“宜业宜居宜游”“现代化国际滨海强区”形象,创建“爱来芝罘”文旅品牌,着眼塑造让市民幸福、让游客向往的目的地形象,多角度阐释和呈现海洋、红色、仙道、葡萄酒、开埠、海上丝绸之路、海防等烟台地域文化。整合避暑城市、世界葡萄海岸等城市名片,统筹网上网下,整体包装、市区一体、政企联动,联合推介、捆绑营销,全方位构建文旅品牌体系,提升城市品牌的丰满度和美誉度。

传承红色文化,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开发红色文旅产品。坚持把红色旅游与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等相结合,充分利用全市主要历史文化和革命文化资源,打造具有芝罘区特色的红色文化旅游目的地体系。加强红色文化资源挖掘研究,进一步甄别和评估全区革命文物资源,重点关注与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有关的革命文物,形成分类目录和数据库。加强红色文化讲解员队伍建设。到2025年,进入市级以上红色文旅基地项目不少于2个。积极参与国家和省、市重大对外传播工程,提升芝罘区红色文化影响力。

推进“文旅+”产业融合。挖掘芝罘区特有红色旅游和文化旅游资源,深化“文旅+工业”“文旅+康养”“文旅+体育”“文旅+科技”,推动旅游业从传统观光旅游向文化旅游、休闲旅游、会展旅游、商务旅游相结合转变。发展葡萄酒旅游为引领的工业旅游,到2023年,形成相对完整的系列工业旅游线路产品。围绕打造世界级康养中心,开发滨海度假、森林康养、中医药养生等健康旅游产品,到2025年,在全区打造融康养与文旅产业于一体的综合项目不少于3个。探索建设体育旅游示范区,鼓励举办武术、海钓、马拉松、骑行、球类等体育赛事活动。抓好1861文化创意园等重点文化产业基地建设,争创国家、省科技创新基地。


第九章  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第一节 工程内容与投资估算

芝罘区生态文明建设项目涉及的重点工程共可分为四大类,主要为生态安全类重点工程、生态经济类重点工程、生态生活类重点工程、生态文化类重点工程,共计投资约107亿元。其中生态安全类重点工程涵盖6个项目、生态经济类重点工程涵盖2个项目、生态生活类重点工程涵盖13个项目;生态文化类重点工程涵盖2个项目,通过重点工程提升芝罘区整体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第二节 效益分析

1.生态环境效益

芝罘区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过程中,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将不断完善。通过横河、勤河两岸综合整治工程、区河流沿线的污废处理、黑臭整治工程等工程手段提高河流水质,减轻河流富营养化程度,修复改善河流生态环境,为水生动植物营造良好的生存环境,同时配合河道拓宽改造工程、河流生态修复水环境提升工程恢复等工程手段提升两岸绿化带,恢复河道生态岸线,进一步改善河流水环境质量。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过程中还通过雨污分流和下沉式绿地建设等小区改造工程以及多条道路绿化带建设等提升改造工程,提高芝罘区绿地覆盖率,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条件。

总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建设有利于维持并提升城市绿地覆盖率,改善人居生态环境,达到提升环境承载力的目的。区域流域的治理可以实现水质提升、绿色屏障等生态工程建设,维持芝罘区生态环境,整体推进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

2.经济效益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建设将在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改善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示范区的建设将以绿色发展作为根本前提,基于芝罘区产业优势,通过建设联东U谷•芝罘智能制造产业园,以高端装备制造、精密机械、电子信息等为主导产业,打造都市工业集聚地,吸引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形成上下游高端产业集群,推动芝罘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生态旅游业以及其他现代服务业的有序建设,将带动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通过张裕酒文化博物馆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重点突出文化创意,增加有关烟台地域文化、葡萄酒文化体验项目,同时扩展园区及场馆场地,助力烟台精品旅游的发展,打造生态和经济良性互动的绿色发展方式,实现自身健康可持续发展。

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随着芝罘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城市服务功能日趋完善,良好得生态环境和城市面貌可以从整体上提升芝罘区的城市形象,城市“生态名片”将进一步增加芝罘区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优质企业和投资者来芝罘区落户,助力芝罘区发展。

3.社会效益

通过生态文明建设,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渗透到全区范围中去,使全区居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向环境友好、资源高效的生态文化转型,同时还会推动住宿服务业、交通运输业、餐饮旅游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为居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促进居民更好的依靠优美生态环境提高收入,增加社会的公平性,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起到重要作用。

通过道路建设改造工程、口袋公园建设项目、烟台市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三站新区商业综合体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生态生活类重点工程建设,交通、给排水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将更加完善,城市环境面貌将进一步得到改善,人们居住的环境将更加舒适,人与自然的关系将更加和谐。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领导保障

芝罘区成立以区主要领导挂帅、区政府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各部门成立相应的机构和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强化部门间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加强部门联动,构建跨部门跨行业的协调机制,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决策机制和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

第二节 监督考核保障

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重要考核内容,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强化指标约束和激励。建立有利于芝罘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及生态环境建设规章。健全完善委员会成员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落实“管发展就要管环保、管生产就要管环保、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的一岗双责要求。严格生态环境质量管理,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的街道园区,制定实施限期达标规划。


第三节 资金统筹保障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多领域的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制定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导向的经济政策。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优先立项,优先保证用地,并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引导社会生产力要素向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向发展。加大政府环保投入,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保试点示范和环保监测能力建设的投入。同时,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引导社会和民间资本、外来资本和金融信贷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工作资金、政策等的扶持,扩大对外知晓度和知名度。

第四节 科技创新保障

加强生态文明理论和方法体系、管理和技术方法标准体系的研究,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生态环保技术创新体系。加大对企业技术研发的扶持力度,在信贷、税收、财政等方面对高新技术企业予以倾斜,发展低碳经济,鼓励企业加大自主研发力度,提升自主研发能力,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淘汰落后生产工艺,逐步建立起循环经济的生产体系。加强环境信息能力建设,建立功能完善、互联互通、覆盖芝罘区的环境信息网络平台、电子政务综合信息平台和环境管理业务应用平台等。深化与“双一流”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畅通科技创新要素流动渠道,加快共建一批符合全区产业发展定位、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高端研发机构。深入实施“芝罘英才”计划,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育力度,推动国内著名高校、科研单位来我区设立分校、分所,共建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和成果转移转化基地。

第五节 建设能力保障

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加强硬件建设,增加实验室,拓展监测领域、内容,提高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督监测能力,组织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参加国家、省、市的有关专业培训,提高数据综合分析、环境预测预警等能力。

开展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芝罘区按照“反应迅速、处置有力、工作协同、管理高效”的响应模式,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全覆盖的环境监管体系,全面强化环境监管。逐步在镇区设立环境监察分室,改革和创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体制,推进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加强环境科技、产业支撑能力建设,完善机构设置和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与烟台市周边各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促成“产、学、研”体系形成,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提供产业、技术支撑。


第六节 社会参与保障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普法宣传、“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开展生态文明创建舆论宣传。深入芝罘区,广泛宣传普及,提高广大市民的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建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创建成功经验,加快形成独具特色的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亮点,增强芝罘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影响力。

重视并积极利用社会各界的力量,成立专门机构组织协调社会各界,以各种形式参与到生态建设中来。表扬先进典型,揭露违法行为,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建立环保问题公众听证会制度等公众参与形式,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使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和监督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附件:1.芝罘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芝罘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规划编制技术组



附件1


芝罘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军委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王秀姬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邵伟伟  区政协副主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梁延洪  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刘启蒙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李  琳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郭  军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干部科科长

刘家伟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社科联主席

徐继亮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宏志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范开玮  区科技局局长

杜广新  区民政局局长

陈  强  区财政局局长

常小平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传强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侯忠元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曹建军  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局长

盛世杰  区商务局局长、区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赵美玲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志晨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振宇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明道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李佐九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焕武  区统计局局长

姜亭伯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邹  虹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孙顺龙  区大数据局局长

王国胜  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局长

孙耀东  只楚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惟涛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卧龙园管委副主任

陈  经  黄务街道办事处主任

阎  楠  世回尧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俊杰  奇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勇  东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谭国强  向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乔  攀  毓璜顶街道办事处主任

霍延磊  通伸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盈泉  白石街道办事处主任

柳奇君  凤凰台街道办事处主任

白春涛  幸福街道办事处主任

侯晓光  芝罘岛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祖义  烟台芝罘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  坦  烟台市建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附件2




芝罘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规划编制技术组


项目负责人 孙瑞川  烟台市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正高级工程师

编制单位 烟台市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要成员 张  磊  烟台市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栾晓丽  烟台市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曲媛媛  烟台市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杨雯惠  烟台市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师

原文秀  烟台市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师

李  丹  烟台市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师

马万里  烟台市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

刘亦明  烟台市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硕士研究生

于燕飞  烟台市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硕士研究生

王许琨  烟台市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硕士研究生

王  颖  烟台市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硕士研究生

庄  志  烟台市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硕士研究生

地方参编人员 王国胜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局长

陈枫军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一级主任科员

王  凯  烟台市芝罘环境监控中心主任

王  展  烟台市芝罘环境监控中心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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